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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州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5-03-06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温州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温州市气象局人事处(1号楼803室)。
  --原文如下--
  温州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系温州市气象局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为财政全额补助,承担市域气象灾害和生态环境气象监测预警及预警信息发布,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和市域人工影响天气等服务保障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从事雷电灾害风险区划、雷电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突发事件应急减灾等具体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温州市各级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3、具有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气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二、选调办法和程序
  1、报名人数与选调指标比例不足3:1的,将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报名人数超过20人,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报名人数少于20人,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温州气象网上(
www.wz121.com)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考核,如有不适宜聘用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替补。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一周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3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温州市气象局人事处(1号楼803室)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横河南新村1幢
  联系号码:0577-88323441、88318545
  3、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温州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温州市气象局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附件:1. 温州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选调单位

选调计划

报名资格条件

选调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年龄

(周岁)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户籍

备注

温州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

雷电防御监测预警

专业技术

1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气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温州市

 

  2. 温州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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