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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嘉兴市海盐县教育局招聘新教师通告(第二批)

发布:2015-01-16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海盐县教育局2015年新教师第二批招聘89人,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日-1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报名地点:海盐县教育局(武原街道绮园路62号)办公楼后面二楼大会议室。
  --原文如下--
  海盐县教育局2015年新教师第二批招聘通告
  根据《海盐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盐教人〔2014〕189号)文件精神,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zjgwyw.org/)现将2015年新教师第二批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数: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范围对象
  详见《实施意见》,其网址为海盐教育网
http://www.hyedu.net/
  补充规定:根据综合学科特点,对下列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岗位作如下规定,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的一个学科,由考生选择决定: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科学教育毕业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小学科学合招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历史教育、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人文教育考生可以报考初中社会专业;对外汉语(涉外中文)教育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小学英语(限外语主修英语)或中小学语文;地理教育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小学科学或初中社会;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可以报小学任一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数。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招聘学前教育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为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中小学(幼儿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及其他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初中社会和中小学科学的,学科专业知识为本综合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后,按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计划数超过10个的(含10个),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海盐教育网上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录用资格。
  每个学科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学科专家应根据面试人员的学科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作出综合性评价。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
  其他程序按《实施意见》执行。
  四、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日-----1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予补报。
  五、报名地点:海盐县教育局(武原街道绮园路62号)办公楼后面二楼大会议室,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委托书。
  六、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截止时间到报名结束,逾期不受理):
  (1)2015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入学前户籍本(或户籍证明),往届生提交现有户籍本(或户籍证明)。
  (3)2010年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还应提交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报考职教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提交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的高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海盐县教育局2015年统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职业教育、中学、中小学、中小学(幼儿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一个学科。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校学科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岗位必须与公布招聘的岗位相一致。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和填写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其它
  1、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通告及《实施意见》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
  附件一:海盐县教育局2015年新教师第二批招聘岗位计划数
  附件二:海盐县教育局2015年新教师第二批招聘报名表
  海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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