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兴市嘉善县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如下--
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嘉善县2015年义务段优先招聘教师
实 施 意 见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嘉善县2015年义务段优先招聘教师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拓宽教师引进渠道,满足我县义务段对优质师资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嘉善县2015年义务段优先招聘教师18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教育局五楼。笔试主要测评应聘对象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测评内容和难度与中考相当。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22日上午9:00~10:30,嘉善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http://ww.zjgwyw.org/)现就2015年教师优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先招聘的人数
2015年度优先招聘初中教师3名,小学教师15名,合计18名(招聘学校以及学科分布见附表)。
二、优先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专业要求(师范类的按教师资格所认定的专业,非师范类的详见招聘学科要求附件1)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的必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3.免费师范毕业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文件规定办理。
三、优先招聘的条件
(一)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音乐学科应聘对象,生源不限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师范类音乐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非师范类音乐学科(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本科毕业生,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者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
(二)其它招聘学科
1.符合以下条件的生源不限
1.列入“211工程”及以上全国重点高校2015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可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确认)。
2.符合以下条件的限嘉兴生源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文理一类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文理一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3.符合以下条件的限嘉善生源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四、招聘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程序
(1)学校公布招聘实施方案。有优先招聘指标的学校,根据教育局下达的学科及指标数拟定招聘办法,并于2015年1月20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招聘方案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学科、资格条件、招聘时间、考核办法(笔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具体招聘学校组织安排)及其它有关情况等。
(2)报名。各应聘对象于2015年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教育局五楼进行报名,按学校、学科报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领取报名确认单(到学校进行面试需凭确认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岗位,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①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等内容);
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证书的,报名时可凭学校有效证明,但聘用报到时应提交原件);
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生源限制的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师范类的在聘用报到时还需提供:
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见附件);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3)考试
①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22日上午9:00~10:30,嘉善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当天公布并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对象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测评内容和难度与中考相当。
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校、各学科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为1月23日一天,具体要求详见各校网站的面试考核方案。各校对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应聘对象,按照既定的面试考核办法组织面试,学校在当天17:00前将面试成绩以报告形式上交人事科。由教育局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确定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结果在当天21:00前公布。
(4)体检、考核。1月24日,由教育局统一对拟确认意向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
(5)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后合格的对象,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同级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核准聘用的人员,应在2015年7月30日前凭档案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五、招聘的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3.不能在2015年7月30日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非师范类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报到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5.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附件:1.嘉善县2015年度各校优先招聘学科分布一览表
2.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
3.嘉善县2015年度优先招聘教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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