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招聘公告
摘要: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10日- 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20号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办公室。笔试科目: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业务知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原文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具体条件
1、政治、文化素质好,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和组织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本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研究生:桥梁与隧道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专业以学信网专业为准)。
5、工作经验:两周年及以上(计算时间至2014年12月31日止);同时取得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0日- 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20号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办公室。
3、报名手续:考生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不得用大头照)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
4、由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报名受理及条件审核。
5、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40元。
6、符合条件的考生1月12日上午(8:30-11:30)携本人身份证到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办公室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若已确认的公开招聘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取消该次招聘或核减招聘计划指标。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再按1:1的比例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录取人员待遇
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八、其它说明
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lx.gov.cn)、兰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 www.zjlxlss.gov.cn)和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com)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咨询
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9-88137539。
附件: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5年湖州市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原文如下--
关于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质监管理工作人员2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zjgwyw.org/)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具体条件
1、政治、文化素质好,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和组织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本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研究生:桥梁与隧道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专业以学信网专业为准)。
5、工作经验:两周年及以上(计算时间至2014年12月31日止);同时取得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0日- 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20号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办公室。
3、报名手续:考生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不得用大头照)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
4、由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报名受理及条件审核。
5、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40元。
6、符合条件的考生1月12日上午(8:30-11:30)携本人身份证到兰溪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办公室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若已确认的公开招聘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取消该次招聘或核减招聘计划指标。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再按1:1的比例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录取人员待遇
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八、其它说明
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lx.gov.cn)、兰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 www.zjlxlss.gov.cn)和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com)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咨询
兰溪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9-88137539。
附件: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5年湖州市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