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水利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摘要:宁波市水利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12日。本次面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原文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水利局部分直属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zjgwyw.org/)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境外引水办公室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境外引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等工作。
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依法对三江堤防和闸门等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协助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水事违法案件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学历(学位)的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12日,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2025497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0574-87362254。
2、资格初审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信息不全或提供信息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将于11月17日前电话告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前,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根据公告要求或电话通知要求)在考试前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身份证、学位学历证等原件,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或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本次面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宁波市水利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水利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水利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362254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62291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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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水利局部分直属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zjgwyw.org/)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境外引水办公室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境外引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等工作。
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是市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依法对三江堤防和闸门等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协助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水事违法案件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境外引水办公室 | 工程 管理 |
专技 | 1 | 熟悉水利工程技术管理,能协调运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 水利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 全国 |
年龄35周岁以下。 |
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 | 水资源与水环境 | 专技 | 1 | 熟悉水资源水环境工作,能分析、处理河道水资源水环境问题。 | 水文学及水资源二级学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及食品科学二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 全国 |
年龄35周岁以下。 |
水工与机电管理 | 专技 | 1 |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设施运行管理,水利工程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维护以及防汛抗旱等工作。 | 水利工程一级学科专业、水利工程二级学科专业或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专业、电气工程二级学科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二级学科专业、流体机械及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 全国 |
年龄35周岁以下。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12日,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2025497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0574-87362254。
2、资格初审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信息不全或提供信息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将于11月17日前电话告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前,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根据公告要求或电话通知要求)在考试前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身份证、学位学历证等原件,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或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本次面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宁波市水利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水利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水利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362254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62291
附件: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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