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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反思棍棒教育

发布:2014-09-29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现在的申论考试对于考生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不再是靠简单的抄抄编编就能得高分的时代了。如何应对越来越复杂的申论考试,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认为,首先要掌握热点话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zjgwyw.org/)整理了最新的申论热点,希望考能结合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反思棍棒教育
  【背景链接】
  近日,就读于杭州下城区某小学四年级的女生小莉,因抄作业被父亲过度体罚致窒息,后经医院长达15小时的竭力抢救,还是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标准表述】
  [常识介绍]
  家庭暴力的危害极其严重,它的受害者往往是妇女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特殊关系,致使受害者一方在受到暴力侵害后,仍然委曲求全、忍气吞声。表现为:既不积极反抗,又不积极向家庭成员之外的第三者反映以求得帮助和保护。因此,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家庭暴力的危害表现在:就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一般暴力行为而言,往往反复发生,如对家庭成员进行的体罚、殴打、虐待等行为;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具有长期的危害性。有的暴力行为一开始就具有极端性,直接导致被害者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第260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但是没有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
  [原因]
  面对这样的悲剧,我们感到十分痛心,家庭暴力特别是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全社会的关注和警觉。
  在我国父母体罚孩子的事之所以频繁发生,一方面是“棍棒出孝子”的传统思想作祟,在家庭教育中坚守孩子不打不成器的老黄历,甚至有的父母把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认为可以随意处置,不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缺乏法律意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教育方式匮乏,缺乏与孩子沟通交流,手段过于粗暴;另一方面,我国没有设立专门的受虐儿童庇护机构,立法方面也有缺陷,未成年人遭到监护人虐待时,没有一个法定的机构来支持未成年人提起诉讼,以制裁实施虐待的监护人。
  [措施]
  为了“体罚致死”这类惨剧不再发生,首先我们应该改变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基本看法,通过广泛的、多渠道的教育、宣传和培训,让全社会知晓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违法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其次,建立民间救助机制,利用网络等途径建立民间救助组织,包括由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以及相关人士等志愿者组成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社区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家庭暴力救助协会等,建立一个有效的民间救助机制;最后,完善司法体系,加快《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解决法律责任不够明确、救助措施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够强、相互衔接不到位,以及地方立法层级较低、效力有限等问题,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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