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海曙区考录公务员面试名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公布2013年宁波市海曙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3年海曙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基层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两个科目总分95分。
根据上述合格分数线及本次招考公告有关规定,报考我区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4、3名及以上的按 1:3确定体能测评对象,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我区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将入围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如有差错请即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4-87459294、87459295。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5月9日、5月10日,详见附件2。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由市统一组织实施,且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同步进行,考生报到时间为5月10日上午8:30—10:30,地点为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江东区兴宁东路158号)二楼篮球馆。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详见附件3、4)。体能测评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的测试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5月9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
所有入围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6),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定于5月18日一天,上午8: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面试地点安排在宁波市技师学院(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800号),其他职位面试地点安排在宁波市委党校教学楼(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携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4-87459294、87192630。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13年宁波市海曙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附件:2、2013年宁波市海曙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doc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
附件:5、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位置示意图.doc
附件:6、2012年宁波市海曙区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需带材料.doc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汇总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