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国土资源系统公务员考生专业补充说明
  桐庐县国土资源系统招考专业补充说明
  一、桐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国土监察”职位:
  原专业要求: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管理
  现补充调整为: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二、桐庐县国土资源所“国土管理”职位
  原专业要求: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管理
  现补充调整为: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以上两个职位其他条件不变。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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