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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公务员申论热点:良知入法

发布:2012-09-12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公务员考试中,申论的考察目标非常明确,试卷的总体结构也比较规范。申论考试的素材大都是那些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也就是说给定材料的内容一般都是社会热点问题,因此每位考生都希望尽可能多地收集各类热点以备考试之用。时政热点大致可以分为五大类:政治类、经济类、文化类、社会类、生态文明类。考生在选择热点阅读的时候不能有猜题、押题的心理,不可偏重于某一类别的复习,要做到全面复习。时政热点的搜集整理是一个比较庞大的工程,考生可参考本站的申论热点或时事资料栏目进行复习,这样既能节省时间,也能对涉及的相关知识点有个比较全面的参照,现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zjgwyw.org/)精选申论热点供考生参考:
  【背景链接】
  湖南宁乡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贤兴在一个法治论坛上表示,要建设两型社会,不仅要靠法治保障,还要靠良心保障。马贤兴提议把良知写入法律总则,成为指引、评价、规范人的行为的法则。他表示:“良心都靠不住了,什么靠得住呢?”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标准表述】
  [深入分析]
  专家认为,良知首先是一个人道德自律下有所不为的基本准则。比如,生活中不违反公序良俗,从业不损人利己,诸如商家不卖假货、会计不做假账、医生不开假药、开发商不做“豆腐渣”工程等等,都是做人做事的底线。这些底线通过良知的坚守,变成现实行为,表现出来的就是诚信。所以,通常情况下把没有诚信的人,都称为没有良心的人。
  除了道德自律之外,人们的行为规范还有一条“法律底线”,即通过立法程序明文规定下来的一个人应尽的社会义务、必须禁止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法律底线”比“良知底线”范围更狭窄、要求更低,通常越过了法律的底线,同样也越过了良知的边界。比如,食品安全问题,每一起严重事故在追究违法责任的同时,同样伴随着良知批判的解读。专家
  “良知底线”没有“法律底线”的刚性,单纯的道德自律与内省升华,需要的是道德环境的支撑。需要正视的是,如果当下社会良知丢失殆尽,缺少的正是一个讲良心的道德环境。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不讲良知,甚至违法犯罪的人受益,比如,制假、使假、卖假,可获得相对于违法成本畸高的收益,等于是变相鼓励“昧良知”;另一方面,讲良知的人需要付出坚守甚至血泪的代价。比如,“油条哥”的经营要担负着他人所没有的高成本风险,见义勇为承担着被讹诈的风险,这一切又都在倒逼人们放弃良知的坚守。
  [措施]
  专家认为,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以道德保障社会建设,关键不是道德宣教性的、引导式的“良知入法”,而是细化“良知入法”内容,实实在在的应当参照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做法,要向外国取“经”,进行道德立法。
  一方面,道德立法不能一刀切,不能对全社会的道德行为进行立法,不能把所有的道德规范变成法律条款,约束公民的行为,应当是对特定人群的道德行为进行立法规范,比如对以最高道德标准约束的公务员群体进行道德立法,或者是针对一些基本的、普遍的道德规范通过制度安排使之制度化、法制化。版权
  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社会行为的道德立法,应当本着扬善不惩恶的原则。主要就是保护行善者,而不是惩处违反道德的作恶者,毕竟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而道德是社会的最高准则,不是所有人能够做到,不能因为没有见义勇为就对其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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