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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政法干警招募248人 8月15日报名

发布:2012-08-08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8月7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zjgwyw.org)从浙江省公务员局了解到,全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今年将招录248名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注册报名时间从8月15日开始。
  《2012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已经在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zjgwyw.org)、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报名系统(zf.zjks.com)及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w.org)发布。
  此次将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248名,其中,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200名,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30名、司法助理员学员18名。招录对象除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外,还专门拿出了25名和30名计划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放宽年龄为18至27周岁,即1984年8月15日至1994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与前几年的试点工作不同的是,往年对报考人员学历最高要求为专科。但是,今年浙江省试点招录的司法助理员学员计划有9名(占该类计划的50%)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录取后到上海政法学院接受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招录工作采用定向培养,统考统招的原则,即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即定向、定单位,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被录取人员入学时间为2013年2月底前。培养院校分别为浙江警察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制均为两年。
  到相关院校报到时,被录取学员将与培养院校、省公安厅或省司法厅、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所在院校将其档案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本人自行择业。
  本科层次被录取人员到招录单位需服务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2012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考试时间安排
  注册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0时—8月20日24时
  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8月15日0时—8月22日17时
  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8月15日0时—8月24日17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9月9日9时—9月16日24时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9月16日
  2012年9月1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17:00—17:50 《心理测评》(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加试)
  9月16日
  9:00—11:30 《文化综合》(报考专科层次)
  《民法学》(报考本科层次)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2012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中包含了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的内容及教育入学考试里的一些常识知识。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结合此教材备考。
  本次考试笔试地点在杭州,考生应及时关注好每个环节时间点,以免错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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