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湖州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湖州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紧缺岗位医疗人员40名公告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最新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吸纳部分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湖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紧缺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录用紧缺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2年紧缺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特殊岗位须同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单位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提出招聘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各招聘单位自主进行招聘。
(一)报名
1.时间:2012年7月16日9时—7月17日17时止。
2.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各招聘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见附件2)。
3.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者须提交身份证、外语考级证书(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和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每人交纳考务费40元。报名材料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局统一审核。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招聘程序
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人员报考材料经市卫生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届时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满后15日内,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未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2012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四、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0572-2760066 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72-2760058 市卫生局监察室
下载附件:
湖州市人力社保局 湖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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