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年舟山群岛新区有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2012年第10号)
为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其中,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六)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2年6月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通过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浙江事业单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完成整个聘用过程。以下详情: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6月27日16:00。
网址: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6月20日-6月28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6月27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6月27日16:00以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报考其他岗位。
其中,报考舟山市某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后在6月27日16:00前到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27号一楼大厅接受现场资格初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6月29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80元。规定时间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人员在2012年7月11日-7月1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12年6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详见招聘计划)。
(二)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舟山市某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招聘职位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其他职位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2年 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已在招聘计划表上列出。
(四)招聘公告发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对于认为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专业名称范围的,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要求,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决定是否增补进入专业名称范围;需要增补的,进行补充公告。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笔试成绩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查询。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2281565、2281571,监督电话:0580-2281547。
下载附件: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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