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浙江丽水遂昌县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浙江丽水遂昌县事业单位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遂昌县户籍(含:遂昌户籍、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以2012年7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人员(少数岗位招聘范围、对象采取放宽的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2、现服务遂昌的大学生自愿者,户籍不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4、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977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县城北街206号)。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80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2年7月19日凭缴纳报名考试费发票或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二门(其中县水利局水利工程2、水利工程3岗位,县教育局会计岗位,县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岗位,县广播电视台摇臂摄像师、后期制作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二门)。各科满分为100分,两门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3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生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计划表中涉及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12年7月14日。
本公告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8122317
举报投诉电话:0578-8122345举报地址:遂昌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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