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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的函

发布:2012-07-09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确定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的函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为进一步探索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考核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发挥考核工作联系点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建立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浙公局发〔2012〕3号)精神,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富阳市等6个县(市)、乡镇和杭州市交通局等11个市、县(市、区)级部门为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
  建立考核工作联系点,是加强和完善新形势下考核工作的重要手段,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动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具有重要意义。各联系点要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好联系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按照边实践、边调研、边完善、边总结的工作思路,切实形成有效的考核工作机制。各联系点应结合自身实际,从以下六个方面中选择1-2个重点进行探索实践:一是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机关部门特点的、操作性较强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针对当前公务员考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探索完善年度考核制度;三是探索完善符合科学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侧重定量指标的运用;四是进一步扩大考核民主,探索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的有效办法,注重社会评议;五是创新考核结果的使用,强化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六是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考核工作中的运用,探索建设电子化考核信息采集与评价系统。
  各联系点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政策范围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同时要加强调研和横向交流,相互学习和借鉴,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对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要及时予以总结提炼;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省公务员局将加强对联系点的跟踪了解、重点调研,适时召开联系点工作交流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并逐步完善考核联系点制度。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公务员局考核与奖励处。
  附件: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名单

地区 县(市、区) 市、县部门
杭州市 富阳市 杭州市交通局
宁波市 慈溪市 宁波市公安局
温州市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  
湖州市   湖州市财政局(地税局)
绍兴市 绍兴县 绍兴市质监局
嘉兴市 海盐县 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
台州市   台州市公安局
金华市   义乌市公安局
丽水市 景宁县 云和县财政(地税)局
衢州市   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
常山县财政(地税)局
舟山市   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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