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的函
关于确定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的函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为进一步探索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考核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发挥考核工作联系点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建立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浙公局发〔2012〕3号)精神,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富阳市等6个县(市)、乡镇和杭州市交通局等11个市、县(市、区)级部门为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
建立考核工作联系点,是加强和完善新形势下考核工作的重要手段,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动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具有重要意义。各联系点要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好联系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按照边实践、边调研、边完善、边总结的工作思路,切实形成有效的考核工作机制。各联系点应结合自身实际,从以下六个方面中选择1-2个重点进行探索实践:一是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机关部门特点的、操作性较强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针对当前公务员考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探索完善年度考核制度;三是探索完善符合科学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侧重定量指标的运用;四是进一步扩大考核民主,探索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的有效办法,注重社会评议;五是创新考核结果的使用,强化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六是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考核工作中的运用,探索建设电子化考核信息采集与评价系统。
各联系点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政策范围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同时要加强调研和横向交流,相互学习和借鉴,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对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要及时予以总结提炼;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省公务员局将加强对联系点的跟踪了解、重点调研,适时召开联系点工作交流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并逐步完善考核联系点制度。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公务员局考核与奖励处。
附件: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名单
地区 | 县(市、区) | 市、县部门 |
杭州市 | 富阳市 | 杭州市交通局 |
宁波市 | 慈溪市 | 宁波市公安局 |
温州市 |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 | |
湖州市 | 湖州市财政局(地税局) | |
绍兴市 | 绍兴县 | 绍兴市质监局 |
嘉兴市 | 海盐县 | 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 |
台州市 | 台州市公安局 | |
金华市 | 义乌市公安局 | |
丽水市 | 景宁县 | 云和县财政(地税)局 |
衢州市 | 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 常山县财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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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 | 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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