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浙江省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浙江省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是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杭州市。主要职能:承担信息化全面推进与配套服务工作;信息化和信息产业领域发展及其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全省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认证、评审、年检和监督管理工作;全省电子行业技能鉴定;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培训;省信息服务企业服务能力评估;组织编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制订信息化专项规划(智慧城市、信息安全、电子商务、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编写信息化领域年度发展报告(智慧城市、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组织承担部分委重大课题研究,提出信息化发展对策措施;制订相关标准指标测试、评价体系等。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化发展研究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条件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27日后出生);应用经济学、系统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户籍不限。
符合招聘条件其他要求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当年度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但应于201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zjjxw.gov.cn,“机构信息/人事信息专栏”);
3、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为其他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后续相关信息将发布在“处室之窗”—“人事处”—“通知公告”或“考试录用”栏目)。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但应进行网上报名,不需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上午9:00— 6月27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6月20日— 6月28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6月29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已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准考证打印。已确认人员在2012年7月11日至13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免于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地点:杭州市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及科目:2012年7月14日。
上午0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在2012年7月底前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免于笔试的人员除外)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安排等有关事项届时将在指定网站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测评要素:岗位认知、专业水平程度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列入下一环节体检、考核对象。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指定网站公布名单。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经信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5800770-202(李先生)
传 真:0571-85800770-216
单位网址 http://www.zqa.org.cn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22楼(邮编:310014)
监督电话:0571-87052707(省经信委人事处)
浙江省信息化推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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