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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发布:2011-07-12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辅导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理工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艺)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下属科技与艺术学院是由我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以纺织、服装、艺术设计等专业为特色。学院于2000年开始招生,2004年通过教育部专项检查和确认。学院位于杭州文一西路960号(西城校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3名,岗位类型为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定岗在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任学院下设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招聘条件为: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社会学类、理工类专业;中共正式党员;具有3年以上本科院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浙江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浙江理工大学网站为其他相关信息发布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9:00—7月27日16:00。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7月21日—7月28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2011年7月21日9:00—7月29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及报名确认。逾期不办理缴费和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确认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如取消招聘,告知报名人员,并退还报名费用。
    4、准考证打印。已确认人员在2011年8月10日-8月12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复习可参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届时将在浙江理工大学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发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包括测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同时按一定比例确定后备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四)考核与体检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并由用人部门视情况安排考核对象进行为期2-4周的岗位见习,对其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后备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招聘条件所指工作经历应具有可供查证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基金缴纳纪录或类似证明。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43035(方老师);
    0571-85857009(谭老师)。
    浙江理工大学
    201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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