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选调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将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
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编制性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三、资格条件
1、现任正科级(含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学士学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报考职位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产出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7、身体健康。
四、选调职位、条件和人数
省食品药品稽查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执法职位选调2人;互联网监管稽查执法职位选调1人;法制审查员职位选调1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五、选调办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自荐和组织推荐均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讨论决定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如实填写《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zjfdarscs@163.com;也可以传真方式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传真:0571-88903334。
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至6月24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可参加笔试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报名人数和选调计划的最低比例为3:1。若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将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综合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本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3室。)
4、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分数并列者均进入考察)。
5、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1—88903248 88903329。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附件1: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doc
附件2: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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