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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招聘简章

发布:2011-02-28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省浦江县面向2011年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根据有关规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事业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
    金华市生源的浙江大学、南昌大学、温州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院校第一、二批次入学的2011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201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源不限。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学习成绩中等以上,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
    四、招聘办法
    1、由浦江县人事、卫生部门牵头组织招聘团赶赴省内医学院校直接招聘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现场面试的方法,直接确定招聘对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安排为:浙江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地点设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时间待定);2011年3月18日到温州医学院、2011年3月5日到南昌大学。
    2、未能参加校园招聘会且符合招聘范围和对象的其他应届毕业生于2011年3月29日--3月30日到浦江县卫生局人事科报名,安排到相关招聘单位进行面试,拟录用名单经县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
    3、对中共党员、获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等以上奖学金等荣誉的优先考虑,本地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
    4、参加报名面试者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习成绩单、录取批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检、考核、聘用
    对已经签订协议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统一参加录用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经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拟录用名单,毕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或受过各类党政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有过不诚信行为的;
    3、不能在201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的;
    4、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况。
    浦江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浦江县卫生局
    附件:
浦江县面向2011年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及指标
招聘单位
所需专业
学历
人数
备注
(37人)
儿科学
硕士研究生
1
妇产科学
硕士研究生
1
限女性
急诊医学
硕士研究生
2
麻醉学
硕士研究生
1
内科学
硕士研究生
4
神经病学
硕士研究生
1
外科学
硕士研究生
2
影像医学
硕士研究生
2
肿瘤学
硕士研究生
2
药理学
硕士研究生
1
眼科学
硕士研究生
1
临床检验诊断学
硕士研究生
1
口腔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
1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硕士研究生
1
耳鼻喉科学
硕士研究生
1
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1
限男性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14
(17人)
 
妇产科学
硕士研究生
1
急诊医学
硕士研究生
1
影像医学
硕士研究生
1
中西医结合
临床
硕士研究生
2
眼科学
硕士研究生
1
外科学
硕士研究生
2
外科学
博士研究生
1
神经病学
硕士研究生
1
内科学
硕士研究生
2
口腔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
1
护理学
硕士研究生
1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1
妇产科,限女性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1
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1
疾控中心
(2人)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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