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招聘简章
浙江省浦江县面向2011年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根据有关规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事业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职位及指标(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
金华市生源的浙江大学、南昌大学、温州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院校第一、二批次入学的2011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201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源不限。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学习成绩中等以上,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
四、招聘办法
1、由浦江县人事、卫生部门牵头组织招聘团赶赴省内医学院校直接招聘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现场面试的方法,直接确定招聘对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安排为:浙江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地点设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时间待定);2011年3月18日到温州医学院、2011年3月5日到南昌大学。
2、未能参加校园招聘会且符合招聘范围和对象的其他应届毕业生于2011年3月29日--3月30日到浦江县卫生局人事科报名,安排到相关招聘单位进行面试,拟录用名单经县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
3、对中共党员、获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等以上奖学金等荣誉的优先考虑,本地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
4、参加报名面试者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习成绩单、录取批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检、考核、聘用
对已经签订协议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统一参加录用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经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拟录用名单,毕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或受过各类党政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有过不诚信行为的;
3、不能在201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的;
4、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况。
浦江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浦江县卫生局
附件:
浦江县面向2011年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及指标
招聘单位
|
所需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备注
|
县
人
民
医
院
(37人)
|
儿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妇产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限女性
|
|
急诊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
麻醉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内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4
|
||
神经病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外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
影像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
肿瘤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
药理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眼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口腔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耳鼻喉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影像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限男性
|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4
|
||
县
中
医
院
(17人)
|
妇产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急诊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影像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中西医结合
临床
|
硕士研究生
|
2
|
||
眼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外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
外科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
神经病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内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2
|
||
口腔临床医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护理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妇产科,限女性
|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
影像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
疾控中心
(2人)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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