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社会话题:浙江推出多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发布:2011-02-26    来源:硕文公务员资讯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记者从24日举行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浙江省将推出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等政策、实施“海鸥计划”等新举措,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浙创业发展。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姚志文作新闻发布。
    海鸥人才扶持多
    如今,越来越多的海外人才采用海鸥式的工作方式,为了事业发展一年数次往返中国。
    最近,浙江省出台政策,专门针对每年在省内工作时间两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连续3年以上来浙江工作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启动实施“海鸥计划”,对入选者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奖励,还根据实际需要,为他们提供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优惠便利。
    记者了解到,该计划对海外人才在浙的工作时间作了明确限定,今年1月1日后来浙发展,并在8月30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手续;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省内工作2至6个月的工作合同,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同时,除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等省“千人计划”中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外,还需要是浙江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或浙江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等条件。
    发放人才居住证
    今后,来浙江创业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能获得海外人才居住证。获得居住证后,可以在资金申报、社会保险、子女就读、资质认定等方面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还可按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有住房;离开时也可办理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转移手续。
    发放居住证的对象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海外连续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在浙江省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职务或从事自主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具有外国国籍并持有外国护照的人员;取得外国永久居住权、仍持有中国护照的人员;其他非浙江户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等。
    引才环境更优化
    今年5月,浙江省将组织一批企事业单位赴美国硅谷、纽约等城市,举办“2011年浙江民营资本与海外人才智力对接活动”,为浙江省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引进一批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目前,浙江科创基地(科技城)、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等省级人才科技大平台都在大力推进中。到今年底、明年初,浙江省将评定命名第一批约20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浙江大学驿站及其驻外联络处将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全年进站人才力争达到100名。同时,支持各地各部门在海外建立一批引才工作联络站,帮助地方和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