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公务员考试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1年兰溪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实行按职位招考的方式。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记载为准。
一、总工会及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二、经济贸易局“科员”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机械类: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设计及制造、机械电子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工业设计、化工设备与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微机电系统工程、制造工程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类:微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无线电物理学、应用光学专业。
三、建设局“城乡规划”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土建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景观建筑设计专业。
四、农业局“农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农学类:农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
农业经济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农业推广、农村区域发展、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五、审计局“审计”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土建类: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城镇建设专业;
交通运输类:交通工程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造价专业;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设计”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环境生态类:观赏园艺、园林、风景园林专业;
土建类: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设计专业。
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药学类:药学专业;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检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十、行政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国民经济管理、经济管理专业;
土建类: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学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工程咨询、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
十一、物价检查所“经济管理”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专业;
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
十二、人民检察院“法律”、“司法警察(男)”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各相关专业。
十三、公安局“法医”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十四、公安局“计算机”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专业。
十五、公安局“财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十六、司法局“财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十七、地方税务局“财政、税务”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税务、财政学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十八、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公务员01”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专业。
十九、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公务员02”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位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二十、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公务员03”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气信息类: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
二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公务员04”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二十二、粮食局“经济管理”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专业;
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
二十三、粮食局“法律”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二十四、档案局“计算机”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专业;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专业。
二十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计算机”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专业;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垭;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专业。
二十六、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临床医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卫生检验、医学检验专业。
二十七、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临床医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专业。
二十八、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劳动与社会保障”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公共管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二十九、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计算机”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三十、卫生监督所“预防医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预防医学类: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专业。
三十一、卫生监督所“临床医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卫生检验、医学检验专业。
三十二、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管理”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公共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三十三、卫生监督所“食品”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职业技术教育类: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
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三十四、卫生监督所“食品检验”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专业。
三十五、环境监察大队“环保类”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环境治理工程、环境经济与管理专业。
三十六、环境监察大队“化工类”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生物化学工程、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资源科学与工程专业。
三十七、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执法”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农业工程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
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海岸)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三十八、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国土资源监察”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及各相关专业;
公共管理类: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三十九、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国土资源管理”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公共管理类: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四十、供销合作总社“物流”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交通运输类:物流工程专业;
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专业。
四十一、供销合作总社“汉语言”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专业。
四十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执法”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专业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专业;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四十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法律专业(男)、法律专业(女)”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四十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乡规划”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土建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景观建筑设计、建筑设施智能技术专业。
职业技术教育类:建筑材料工程教育、建筑工程教育专业。
四十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经济管理”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投资经济专业;
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
四十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水利、交通等工程类”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海岸)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农业工程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
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专业;
土建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公路桥梁、道路与桥梁、桥梁、铁路桥梁、交通土建工程专业;
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治理工程、环境经济与管理专业。
四十七、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四十八、会计核算中心“财政、会计”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财政学、税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其他未列举的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为“不限”。
中共兰溪市委组织部
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总工会及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二、经济贸易局“科员”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机械类: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设计及制造、机械电子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工业设计、化工设备与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微机电系统工程、制造工程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类:微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无线电物理学、应用光学专业。
三、建设局“城乡规划”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土建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景观建筑设计专业。
四、农业局“农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农学类:农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
农业经济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农业推广、农村区域发展、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五、审计局“审计”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土建类: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城镇建设专业;
交通运输类:交通工程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造价专业;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设计”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环境生态类:观赏园艺、园林、风景园林专业;
土建类: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设计专业。
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药学类:药学专业;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检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十、行政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国民经济管理、经济管理专业;
土建类: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学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工程咨询、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
十一、物价检查所“经济管理”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专业;
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
十二、人民检察院“法律”、“司法警察(男)”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各相关专业。
十三、公安局“法医”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十四、公安局“计算机”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专业。
十五、公安局“财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十六、司法局“财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十七、地方税务局“财政、税务”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税务、财政学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十八、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公务员01”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专业。
十九、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公务员02”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位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二十、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公务员03”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气信息类: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
二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公务员04”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二十二、粮食局“经济管理”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专业;
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
二十三、粮食局“法律”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二十四、档案局“计算机”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专业;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专业。
二十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计算机”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专业;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垭;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专业。
二十六、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临床医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卫生检验、医学检验专业。
二十七、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临床医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专业。
二十八、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劳动与社会保障”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公共管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二十九、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计算机”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三十、卫生监督所“预防医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预防医学类: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专业。
三十一、卫生监督所“临床医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卫生检验、医学检验专业。
三十二、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管理”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公共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三十三、卫生监督所“食品”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职业技术教育类: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专业;
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三十四、卫生监督所“食品检验”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专业。
三十五、环境监察大队“环保类”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环境治理工程、环境经济与管理专业。
三十六、环境监察大队“化工类”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生物化学工程、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资源科学与工程专业。
三十七、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执法”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农业工程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
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海岸)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三十八、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国土资源监察”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及各相关专业;
公共管理类: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三十九、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国土资源管理”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公共管理类: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四十、供销合作总社“物流”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交通运输类:物流工程专业;
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专业。
四十一、供销合作总社“汉语言”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专业。
四十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执法”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专业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专业;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四十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法律专业(男)、法律专业(女)”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专业;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四十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乡规划”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土建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景观建筑设计、建筑设施智能技术专业。
职业技术教育类:建筑材料工程教育、建筑工程教育专业。
四十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经济管理”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投资经济专业;
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
四十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水利、交通等工程类”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海岸)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农业工程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
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专业;
土建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公路桥梁、道路与桥梁、桥梁、铁路桥梁、交通土建工程专业;
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治理工程、环境经济与管理专业。
四十七、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四十八、会计核算中心“财政、会计”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财政学、税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其他未列举的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为“不限”。
中共兰溪市委组织部
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