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改善收入分配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可以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来看,推进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改革,更加重视和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答题框架】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人的全面发展,把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劳动者是生产力的主动因素,是经济发展的主导性力量,劳动者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知识和思想道德等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另一方面,如马克思所说,社会主义社会要“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而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要以体面劳动、体面生活为基础,以教育公平、分配公平为条件。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社会主义劳动者应该享受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物质文化生活。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讲生产力标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讲价值标准。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把生产力标准与价值标准统一起来,把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总体上达到了小康。但也不能忽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与人的全面发展相悖的现象,如不惜牺牲资源环境追求GDP增长、收入差距过大、腐败问题严重等。这些虽然只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潮中的支流,但已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的全面发展,损害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仅就收入分配来说,一方面,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不断下降;另一方面,收入差距持续拉大,高收入者年收入数百万元甚至更高,而低收入者年收入只有一两万元。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居民收入增长赶不上GDP增长,同时收入差距持续拉大,众多的中低收入者购买力低下,才导致了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出口依存度过高,是我国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受到严重冲击的重要原因。而我国之所以能够在世界上率先走出危机、实现经济企稳向好,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但也应看到,要充分发挥我国国内市场潜力大的优势,形成与大国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强大内生动力,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改革,尽快调整和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思想认识来说,对人的全面发展重视不够、在经济发展中见物不见人是一个重要原因。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资本利润侵蚀劳动报酬,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都与此直接相关。因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
(1)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首先要提高人的收入水平,使人们有能力发展自己、提高自己。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善以及随之而来的消费市场的扩大,将为经济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因此,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
形成居民、企业、政府收入协调增长机制,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随着我国经济总量越来越大,居民、企业和财政收入都实现了快速增长,但长期以来财政收入、企业利润的增长速度远快于劳动报酬的增长速度。扩大消费需求,实现经济社会良性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在继续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使发展的成果更多地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形成企业收益和劳动报酬合理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应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节约资源、技术进步、改进管理而不是压低劳动报酬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行为,避免为了发展经济而付出过大的资源环境成本,甚至忽视人力资源培育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应进一步改革税收制度,引导地方政府从关注GDP增长转向关注民生和扩大消费;引导和鼓励企业把市场竞争力建立在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而不是劳动力价格低廉的基础上;推动形成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同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形成有助于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机制,拓展居民收入来源。目前,我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较低,分布也不平衡。由于财产性收入是以收入存量的累积为基础的,因而高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也较高。所以,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重点是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应大力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让更多农民获得集体土地的增值收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鼓励金融创新,为居民获得更多财富创造更多的金融工具;避免物价尤其是资产价格的大起大落,防止中低收入者因为房地产、股市等价格的剧烈波动而遭受重大损失。
形成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的收入再分配机制,弥补初次分配形成的过大差距。收入再分配是由政府主导的,政府可以通过用好财税金融杠杆和国有资源,弥补初次分配中形成的过大差距。应改革和调整税制结构,形成有利于企业提高劳动报酬的税收激励机制;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征管制度,使其真正成为调节过高收入、缓解收入差距的杠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更好地支持落后地区和困难群体。同时,采取利润分红等方式,把一些国有企业凭借占用大量国有资源和市场垄断地位所获得的超额利润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补充到民生领域,使居民更好地分享国有资源的收益。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的基本生活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要打造社会安全网,保障人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解除人们失业、上学、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人们减少预防性储蓄,增加即期消费。所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的基本生活,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要条件。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社会保障改革和制度建设任务还远未完成。应根据“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加快立新法、修旧法,形成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做到社会保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同时,依据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应制度,包括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业者和中小企业就业人员参保,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障制度;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加快进城农民社保制度建设;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保制度。
加大财政投入与转移支付力度,拓展社保筹资渠道。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资金缺口巨大,财政支付仍是社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各级政府应调整支出结构,并通过改革控制行政管理费用的过快增长,把节省的支出转移到社会保障领域。也可以通过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国有股转持、发行福利彩票以及考虑开征社会保障税等措施,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统筹城乡发展,改变社会保障建设重城市、轻农村的局面。农村人口多,经济相对落后,社保资金来源不稳定,尤需加大财政支付的力度。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优先发展覆盖面广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标准。同时,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政府是主导。在现代社会,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务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贯彻公平正义理念是改善收入分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保障。因此,政府除了制定实施法规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并以财税和金融杠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还要加快自身转型、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和维护以合理的收入分配为基础的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在我国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应相应和相对减弱经济建设职能,强化为市场主体和居民服务的职能。一方面,转变政府运作理念,强化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职能;改革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改变简单以GDP论英雄的做法,把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适当减少政府层级,加快大部门制改革,提高政府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强化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把公平与效率有机统一起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需要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各司其职、互为补充。政府的价值取向应重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同时维护市场领域的公平竞争。应进一步深化改革,使各种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更好地体现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的理念,进而发挥市场机制的最大效率。特别要引导和约束国有企业以及非公有制企业改善收入分配,缩小高管与一般职工收入的过大差距,改变利润侵蚀工资的不良现象,从而减少矛盾、调动职工积极性,在提高企业效率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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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框架】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人的全面发展,把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劳动者是生产力的主动因素,是经济发展的主导性力量,劳动者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知识和思想道德等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另一方面,如马克思所说,社会主义社会要“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而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要以体面劳动、体面生活为基础,以教育公平、分配公平为条件。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社会主义劳动者应该享受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物质文化生活。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讲生产力标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讲价值标准。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把生产力标准与价值标准统一起来,把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总体上达到了小康。但也不能忽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与人的全面发展相悖的现象,如不惜牺牲资源环境追求GDP增长、收入差距过大、腐败问题严重等。这些虽然只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潮中的支流,但已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人的全面发展,损害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仅就收入分配来说,一方面,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不断下降;另一方面,收入差距持续拉大,高收入者年收入数百万元甚至更高,而低收入者年收入只有一两万元。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居民收入增长赶不上GDP增长,同时收入差距持续拉大,众多的中低收入者购买力低下,才导致了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出口依存度过高,是我国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受到严重冲击的重要原因。而我国之所以能够在世界上率先走出危机、实现经济企稳向好,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但也应看到,要充分发挥我国国内市场潜力大的优势,形成与大国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强大内生动力,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改革,尽快调整和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思想认识来说,对人的全面发展重视不够、在经济发展中见物不见人是一个重要原因。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资本利润侵蚀劳动报酬,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都与此直接相关。因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
(1)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首先要提高人的收入水平,使人们有能力发展自己、提高自己。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善以及随之而来的消费市场的扩大,将为经济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因此,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
形成居民、企业、政府收入协调增长机制,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随着我国经济总量越来越大,居民、企业和财政收入都实现了快速增长,但长期以来财政收入、企业利润的增长速度远快于劳动报酬的增长速度。扩大消费需求,实现经济社会良性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在继续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使发展的成果更多地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形成企业收益和劳动报酬合理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应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节约资源、技术进步、改进管理而不是压低劳动报酬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行为,避免为了发展经济而付出过大的资源环境成本,甚至忽视人力资源培育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应进一步改革税收制度,引导地方政府从关注GDP增长转向关注民生和扩大消费;引导和鼓励企业把市场竞争力建立在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而不是劳动力价格低廉的基础上;推动形成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同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形成有助于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机制,拓展居民收入来源。目前,我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较低,分布也不平衡。由于财产性收入是以收入存量的累积为基础的,因而高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也较高。所以,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重点是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应大力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让更多农民获得集体土地的增值收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鼓励金融创新,为居民获得更多财富创造更多的金融工具;避免物价尤其是资产价格的大起大落,防止中低收入者因为房地产、股市等价格的剧烈波动而遭受重大损失。
形成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的收入再分配机制,弥补初次分配形成的过大差距。收入再分配是由政府主导的,政府可以通过用好财税金融杠杆和国有资源,弥补初次分配中形成的过大差距。应改革和调整税制结构,形成有利于企业提高劳动报酬的税收激励机制;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征管制度,使其真正成为调节过高收入、缓解收入差距的杠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更好地支持落后地区和困难群体。同时,采取利润分红等方式,把一些国有企业凭借占用大量国有资源和市场垄断地位所获得的超额利润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补充到民生领域,使居民更好地分享国有资源的收益。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的基本生活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要打造社会安全网,保障人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解除人们失业、上学、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人们减少预防性储蓄,增加即期消费。所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的基本生活,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要条件。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社会保障改革和制度建设任务还远未完成。应根据“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加快立新法、修旧法,形成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做到社会保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同时,依据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应制度,包括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业者和中小企业就业人员参保,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障制度;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加快进城农民社保制度建设;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保制度。
加大财政投入与转移支付力度,拓展社保筹资渠道。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资金缺口巨大,财政支付仍是社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各级政府应调整支出结构,并通过改革控制行政管理费用的过快增长,把节省的支出转移到社会保障领域。也可以通过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国有股转持、发行福利彩票以及考虑开征社会保障税等措施,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统筹城乡发展,改变社会保障建设重城市、轻农村的局面。农村人口多,经济相对落后,社保资金来源不稳定,尤需加大财政支付的力度。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优先发展覆盖面广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标准。同时,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政府是主导。在现代社会,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务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贯彻公平正义理念是改善收入分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保障。因此,政府除了制定实施法规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并以财税和金融杠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还要加快自身转型、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和维护以合理的收入分配为基础的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在我国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应相应和相对减弱经济建设职能,强化为市场主体和居民服务的职能。一方面,转变政府运作理念,强化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职能;改革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改变简单以GDP论英雄的做法,把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适当减少政府层级,加快大部门制改革,提高政府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强化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把公平与效率有机统一起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需要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各司其职、互为补充。政府的价值取向应重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同时维护市场领域的公平竞争。应进一步深化改革,使各种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更好地体现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的理念,进而发挥市场机制的最大效率。特别要引导和约束国有企业以及非公有制企业改善收入分配,缩小高管与一般职工收入的过大差距,改变利润侵蚀工资的不良现象,从而减少矛盾、调动职工积极性,在提高企业效率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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