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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流动摊贩管理

发布:2010-09-16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9月,广州市城管委邀请相关专家对《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谋划策,预示着这项关系着25万广州城市流动摊贩的新政即将出台。不单在广州,近年来城市流动摊贩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如何处理好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道坎儿。
  (2)相关调查显示,在受访者眼中,城市流动摊贩确实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包括:“给城市居民与外来人员提供生活来源与就业岗位”(84.0%),“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81.8%),“活跃城市经济”(57.0%)等。
  同时,对于城市流动摊贩带来的许多问题,受访者也多有担忧。调查中,79.5%的人担心“摊点附近乱丢垃圾,影响市容环境”,74.5%的人担心他们“喜欢在人流大的路段摆摊,加剧交通拥堵”,69.0%的人担心“出售的食品不卫生、不安全”。
  (3)“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流动摊贩将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城市规划与管理系副主任杨宏山副教授指出,在当下城市异质性很大的情况下,大量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在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上都不具备明显优势,流动摆摊往往是他们谋生的基本手段。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杨小军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流动摊贩的确会为城市老百姓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但如果任其发展,也会带来食品卫生与公共安全这两大问题,影响市容和交通,有时也影响到居民的生活休息权。
  (4)对于城市流动摊贩这个会长期存在的两难问题,应遵循何种原则进行管理?调查中,84.1%的人赞成“适度管理,注重疏导”,9.5%的人主张“严格管理,坚决取缔”,5.5%的人认为应“放松管理,尽量不干预”。
  在适度管理的原则下,有哪些具体措施值得借鉴?调查中,74.3%的受访者选择实行“流动摊贩划区经营”。还有53.6%的人主张流动摊贩应“持证上岗”,24.5%的人赞成“征收相关税费”。受访者建议的其他管理措施还有:“允许流动摊贩成立行业协会自我管理”(52.3%),“限定经营范围”(41.3%)。
  家住北京回龙观小区的李先生说,有关方面对回龙观地铁口流动摊贩的管理方式,让他实在有些想不通。据他介绍,平时没人管时,本来四车道的马路硬生生被流动摊贩堵得只剩下一车道宽,地铁口经常拥挤不堪。有关部门一出手管理,小摊贩立刻就被清理得一干二净,他想下班时顺路买点水果都不行了。李先生质疑:“难道城管就不能把握一下管理的‘度’吗?”
  【核心观点】
  (1)实际上,专家认为,要解决流动摊贩问题,就像“大禹治水”一样,更多的时候,“疏导”比“围堵”更为有效。事实已经证明,只有“疏堵结合”才能解决屡禁不止的“违章摆卖”现象。因为在生存问题难以解决且摆摊设点有利可图的情况下,“违章者”不会轻易退出。因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应对“摆摊者”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约束,才能引导其朝着有利于社会环境的方向发展。
  (2)在处理流动摊贩问题上,应该遵循城市发展与民生同等重要的原则,决不能为了城市发展而忽略民生。他认为,流动摊贩之所以选择这种就业方式往往是生计所迫。城市的整洁有序,不是我们现阶段要追求的唯一目标,平衡不好反而会让城市社会生态出现问题。
  (3)当下城市规划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是,一方面,新建的小区应该预留一定的空间便于摊贩集中经营,老社区也应该适时适地地开辟一些早市晚市、跳蚤市场。另一方面,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正规市场的进入门槛应该尽量降低,让一些想固定下来的游商能够进入。
  (4)对流动摊贩进行管理的最大困难在于其流动性。政府可以考虑通过多种方法降低其流动性,将其引导到相对固定的地点进行经营。例如小区门前的空地、市场周边、不影响交通的街角等。”只要地点相对固定,垃圾处理、污水横流等问题就可以得到妥善解决,而且更容易自我组织起来,进行自治管理。
  (5)对于城市流动摊贩最好采取区域管理的方式。具体而言,就是以社区为单位,让小区居民投票决定流动摊贩的去留、经营种类、经营地点、经营时间等问题。“小区居民最了解自己的生活需要,所以他们也应该最能把握好管理流动摊贩的‘度’。”
  (6)对于流动摊贩问题,政府以前采取的办法是“一刀切”,试图通过简单化的“抄东西”、“踹摊子”等粗暴执法方式来解决问题。可是实践证明,这些方法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社会性课题,应该采取适度管理、疏堵结合的方法。仅靠城管部门一纸拆除令、几场取缔行动、几声罚款吆喝,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7)如何采用合理的方式去“教育”违法摆摊者呢?专家认为城市管理者首先要认识到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要加大福利保障,使低收入阶层在不“违章摆卖”的前提下依然生活有“着落”;要加大对失业者的在职培训,使“无业者”有“职业”,而且是有比“违章摆卖”更好的“职业”,“人往高出走”,有更好的出路,没有会留恋“违章摆卖”的日子;要“禁”“限”结合,城市管理者可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及“合适的地点”放开管制,让其在政府的指导下由“违章摆卖”变为“合法摆卖”。当然,除此之外,社会和舆论也要“宽容”看待城管的“执法难”,要理解城管的工作,同时又监督和督促城管工作方式的“合理”转变。其实更多时候,只需要相关的的各方彼此都“多一分宽容”,我们北京市的城市摊贩管理问题就一定能“和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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