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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指导:论证写作能力之基本要求

发布:2010-08-19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部分对论证写作能力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本文就“论证写作能力之基本要求”给应试者一定的指导。


  (一)熟悉议论文常用的文章结构方式
  要培养好的论证表述能力,首先必须熟练掌握议论文写作的结构与布局方法,即议论文的构造方式,也就是指应试者根据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根据主旨的需要,在行文中对材料所作的组织和安排。
  一般说来,议论文写作常用如下三种结构方法:
  1.总分式结构
  总分式结构是指由一个总论点统率若干个分论点,每一个分论点作为总论点的论据,从各个方面分别说明总论点的结构。

  2.并列式结构
  所谓并列式结构是指文章被分成若干部分,每一部分都相对独立,共同论证中心论点。

  3.递进式结构
  递进式结构是指文章的各部分之间相互联系,彼此衔接,并层层推进。这种结构方法使文章内容一层深似一层。

  总之,总分法、并列法和递进法是公务员考试论文写作常用的方法,三种方法可单独运用,也可综合运用。只要我们掌握了这三种方法,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写出结构严密的论文。


  (二)掌握常用的论证说理方法
  申论方案论证部分一般属于议论文体,议论文体离不开论证,因此,应试者在写作的时候,必须掌握几种常用的论证方法。常用的论证方法有例证说理法、分析说理法、论辩说理法和类比说理法。
  1.例证说理
  例证说理是主要的论证方法之一。所谓例证说理是指在论证的过程中运用客观事实、统计数字、实验结果、图象、照片作为论据来证明论点正确性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由于运用的是客观事实证明论点,因此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2.分析说理
  分析说理是指通过对有关问题所包含的事理进行分析,并揭示其内在联系,从而使论点得到证明和深化的方法。这种论证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性。

  3.论辩明理
  论辩明理就是通过论辩和批驳,在辨明是非的基础上讲述道理的一种说理方法。无论是批驳性的文章或是正面立论性的评论,往往都离不开论辩。为了树立正确的观点,在分析论证的过程中,就得澄清与之有关的模糊观点,纠正与之有关的片面认识,批驳与之有关的错误见解。而且有了对立面,自然就有思想交锋,面对面地展开论辩和商榷,就要从正面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论据,论述也就能从事物的矛盾中层层展开,步步深入,有起有伏,善破善立,从而增强文章的思想性和鲜明性。
  进行论辩明理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敢于和善于进行思想交锋。在具体操作时,不外乎这样三种方法:一是通篇围绕一个思想靶子进行全面的说理交锋;二是在文章的必要处,为了强调某一论点,有意识地用泛指和设问的方式亮出一个思想靶子,由正面论述转入思想交锋,通过说理交锋得出正确结论;三是全文连续陈疑设靶,又连连交锋进而达到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的目的。这种边破边立、又破又立多回合进行的思想交锋,犹如波澜起伏,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在起伏破立之间澄清了种种片面认识,正确的思想和态度也就是在交锋中树立起来的。其次是采用辩证的方法,即对片面的或偏颇的观点进行质疑、商榷并提出不同的观点与之论辩交锋,旨在辨别是非曲直,纠正谬误之见,这种论辩方法称为辩证的方法。这种方法,容易被人们理解与接受。再次是要注意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严格区别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注意政策界限,防止“左”与“右”的倾向和影响;原则上一定要坚定,而策略上要灵活一些。

  4.类比说理
  类比说理是运用类比推理来证明论点正确性的一种方法。所谓类比推理是指两类事物一系列属性相同,并且已知一类事物还具有另一个属性,从而推出另一类事物也具有这一属性的推理。

  总之,在公务员考试论文写作论证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单独使用某一种论证方法,也可以综合运用多种论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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