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10浙江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0年
经研究,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两个科目总分95分;面向少数民族人员招考的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两个科目总分85分。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两个科目总分90分。
2009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发〔2008〕199号)规定,经综合分析,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及紧缺职位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和《申论》两个科目总分95分。面向少数民族人员招考的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和《申论》两个科目总分90分。
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两个科目总分90分。
2008年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确定,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及特殊职位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和《申论》两个科目总分100分。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两门科目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0分。
2007年
2007年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A卷)、 《申论》两门公共科目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10分,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公务员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两门科目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5分。
2006年
全省已统一划定公共科目的最低录用控制线及专业科目的合格分数线,《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门公共课的最低录用控制分数线为总分110分,7个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均为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