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同时加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牌子,是全国十家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中心之一。承担国家和浙江省医疗器械产品监督抽查检验、产品注册检验、进口产品注册检验,检验方法研究和检验机构仪器的研制、医 疗器械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及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3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
(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
2、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身体健康;
5、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
6、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其他条件 |
计量(仪器)管理 |
计量测试仪器专业 |
本科以上(学士学位) |
1名 |
|
电子工程或电气工程专业 |
电子工程或电气工程专业 |
本科以上(学士学位) |
1名 |
要有电磁蒹容检验实际工作经历 |
光学检验 |
光学工程专业或光学仪器专业 |
本科以上(学士学位) |
1名 |
应届毕业生 |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考人员可登陆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5月10日。报考人员持《应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生)、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证明(历届生)、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浙江 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办公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邮寄报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报名地址:杭州市环城东路23号,305室
邮编:310009
咨询电话:0571-87048871-351
传真:0571-87243267
(2)报名时需专业对口,提供材料均要真实有效,否则将不能参加笔试。
(3)报考人员在2010年5月11日至5月12日期间登录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于5月15日前来我所305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以及英语、计算机等专业证书和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以及彩色免冠一寸照一张。
(4)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该岗位招聘名额取消。
2、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必要时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1)笔试内容是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外语及有关综合能力测试。考试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地点在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三楼会议室。
(2)笔试由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统一组织,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于5月21日公布,依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名额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及实际操作。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技术知识、应变能力测试等。面试时间5月24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依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发放体检通知书。
5、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录用
(1)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通知时间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初定为5月31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本所在体检结束的半个月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3)公示: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招聘录用人员名单,在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网站公示7天。
(4)经公示后,没有投诉举报或经查投诉举报不实不影响录用的,按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处、监察室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及监督,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