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职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10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教职工。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开发区共有文海实验学校等7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4名教职工,除开发区学正幼儿园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外,其余6所中小学校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招考计划》(附件一,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2010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09届毕业生)。《计划》中“在职教师”指浙江省内户籍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浙江省内户籍的在职教师;执行园长岗位户籍不限。《计划》中“社会人员”指目前不从事教师工作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毕业研究生和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被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非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给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被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应聘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职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
6、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在职教师需具有浙江省内户籍且在省内从事教学工作;执行园长岗位户籍不限。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文化馆1楼(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路与六号大街交叉口东北处)。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二《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进行现场报名。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四、调整报名
报名结束后,根据杭州市有关统一安排,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并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