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10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2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
三、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5月5日至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开发区城建文化馆1楼(开发区一号路与六号大街交叉口东北处,开发区管委会以西);
4、报名提供材料:
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除需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要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1份、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填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由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不足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