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杭州)2010年度公开招聘25名人员公告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位于杭州下沙大学城,前身为创办于1975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浙江银行学校,2000年升格为高职学院。2006年12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09年底,以优异成绩通过示范验收。学院占地面积518亩,建筑面积逾20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近500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100余人,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省教坛新秀多人。学院设有金融系、保险系、会计系、经营管理系、国际商务系、信息技术系、人文艺术系(社科部、体育军事部)等7个教学系部,成立明理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以及专门为金融系统订单培育优质人才的“银领学院”,开设金融管理与实务、保险实务、会计、国际贸易实务、计算机信息管理等26个专业,在校生近7000人。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建有20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实验实训基地2项,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1项,同时建有遍布全省的校外实习基地272个。在国际贸易实务和投资与理财等专业开展中澳合作办学。现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2010年度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完成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5、正高职称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0周岁以下。较为优秀者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基本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院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中,对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学院将给予适当的安家补贴。
三、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要求附后。
四、招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