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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招考15名事业编制人员方案

发布:2010-04-2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市人事局批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考录用事业 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事业编制人员共 15名。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考范围和对象
1.2010 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以报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 员、现役军人以及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被辞退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201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公务员、事 业编制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即1974 年5月1日至199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诚 信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招考岗位 名额及相关专业资历要求
1.代书记员岗位6名,要求具备国民教育法学(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司法速录技能, 并从事法院速录相关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
2.速录员岗位4名,要求具备国民教育法学(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速录技能。
3.财会岗位1名,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4.其他审判辅助岗位4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 摄影(摄像)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档案管理专业本科以上以上学历人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人员2名。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0年4月27日0时--4 月28日17时。
网址:宁波考试网(http://www.nbks.net/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 业)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0年4月29日0时--43017
 中院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对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10年5月4日0时-- 5517
   报考人员可在宁波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 内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代书记员(速录员)岗位的人员须缴纳160元笔试(速录测试)考务费;其他人员缴纳80元笔试考务费。缴费统一实行网 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速录考试
时间:2010年5月9日
   报考代书记员、速录员 岗位的人员,须参加速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考试网相关公告。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速录测试。速录考试采用听打方式,录音播放速度 每分钟100字以上,满分100分。
(五)笔试准考证下载
时间:2010年5月12日9时-- 51317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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