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2010年第二批招聘95名医学类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在前阶段对本地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的基础上,根据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需求计划,决定继续面向县内外招聘一批医学类紧缺专业毕业生。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
全县卫生系统拟招聘医务人员95名。具体招聘指标如下: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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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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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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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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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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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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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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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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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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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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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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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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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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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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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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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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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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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耳鼻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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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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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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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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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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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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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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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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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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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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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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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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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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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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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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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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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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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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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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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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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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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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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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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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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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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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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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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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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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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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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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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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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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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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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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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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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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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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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或影像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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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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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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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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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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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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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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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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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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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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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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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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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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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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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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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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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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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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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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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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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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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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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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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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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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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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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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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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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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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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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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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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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年龄须在27周岁以下,具有相关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3年)。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四家县级医院自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形式:先电话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后资格复审(面试时)。报考四家县级医院的考生致电各单位人事部门报名,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统一致电县卫生局政工科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4月16日(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联系方式: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东谷路291号,联系电话:0574—65736611);县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地址: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86号联系电话:0574—65979913);县中医医院人事科(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路110号,0574—65655703);县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樟树下村,联系电话:0574—65790152);县卫生局政工科(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39号,联系电话:0574—65778090)。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另定。面试时须携带学校签发的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彩色正面近照2张。
(三)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入围政审考察。
五、其他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分别与县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要求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在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4—65778090(县卫生局)
投诉举报电话:0574—65737726(县卫生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