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淳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淳政[2003]64号)精神,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用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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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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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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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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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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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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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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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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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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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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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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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广播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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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进行专业考试。年龄须3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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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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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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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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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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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进行专业考试。从事财务工作二年以上,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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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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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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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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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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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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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进行专业考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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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准考证发放工作由县审计局统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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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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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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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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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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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进行专业考试。具有审计、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且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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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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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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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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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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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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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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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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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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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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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执法大队监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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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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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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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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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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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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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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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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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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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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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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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具有旅游管理专业、二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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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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