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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杭州)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2010-04-02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是浙江省文化厅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考古
2
应届生
考古专业
硕士及以上
文物保护
2
35周岁以下
文物保护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文物考古事业;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心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考古岗位限定院校:国内“985”高校(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古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文物保护岗位限定: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古建筑保护(含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技术、建筑设计与建筑历史理论、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含工民建)、古建园林设计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因招聘岗位须 承担大量野外和高强度作业并需长期出差(如田野考古、工程检查、古建测绘、野外勘察等),不适宜女性从业。考古与文物保护岗位均须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具有较高文字(含古典文献)处理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之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聘用待遇
1.新聘人员与本所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见习期),列入本所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间享受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2.签订聘用合同期间若遇体制改革,岗位、待遇等相关事项,另据有关政策条款研究决定。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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