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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选调和招聘教师的公告

发布:2010-03-31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全力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事局决定选调、招聘相关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热爱学生,具有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教师的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
(三)具有良好的教师气质,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具体岗位和要求
  有关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选调、招聘教师岗位》(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4月10日前将下列要求的报名材料以挂号形式邮寄至温州市教育局政治处,信封上务必注明“应聘材料”。时间以邮局收到的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选调、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将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贴报名表上,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有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经历证明材料。符合有关岗位应聘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提供上述材料时,户籍证明请提供入学前的户籍,学历证书请提供高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者将以短信或在温州教育网上公布的形式告知,考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资格终审,否则取消资格。
四、考录程序
(一)组织考试
   特色项目教师招聘采用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和上课的形式;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采用笔试、专业技能考核和上课的形式;直属学校文化课教师选调采用笔试、面试和上课的形式;直属单位教师选调采用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的形式。考试时间初定4月下旬,届时将以短信或在温州教育网上公布的形式告知。
(二)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择优选入,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三)体检、政审
   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政审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一周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并享受学校(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选调、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如不合格,予以解聘。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
   温州教育网址:www.wzer.net,温州市教育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577-88636501。通讯地址:温州市龙方路,邮编:325027。
 
附件:1、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选调、招聘教师岗位
     
2、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选调、招聘教师报名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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