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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慈溪市公开招聘259名卫技人员公告

发布:2010-03-3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优化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010年度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259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指标等详见附件1。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医学类2010年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院校或综合性大学医学院应用物理学专业毕业生。
3、儿科学、病理诊断学、麻醉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专业和第一批次入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浙江生源(高校录取时为浙江户籍,下同)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助产专业浙江生源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医学类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注册科目含麻醉的浙江户籍(以2010年4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社会人员。
4、医学类及生物医学工程、医疗仪器相关专业慈溪生源(高校录取时为慈溪户籍)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医学类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以及医疗仪器相关专业的慈溪户籍社会人员(以2010年4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4月6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研究生,在本市医疗机构连续执业注册满5年或具有主管护师职称的执业护士报考护理岗位的,社会人员报考除护理专业外其他岗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6日以后出生);在本市医疗机构连续执业注册满5年的执业医师或具有与报考岗位(除护理外)相应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9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执业注册时间截止到2010年4月26日,连续执业注册满5年指2005年4月27日(含以前)到2010年4月26日期间连续在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注册执业,包括以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注册的时间。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4月6日8:00—4月11日17:00。
报考者应登录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在“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根据招聘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在此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12日—4月15日。对报考者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4月16日8:00—4月18日17:00。报名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考生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23日8:00—4月24日17:00。考生登录慈溪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直接审核报考者的相关原件。
(3)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一定倍数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取消或保留的单位将在选择聘用单位环节时确定),其中招聘指标5名及以下的,一般应不少于3倍;康复医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学(限1)、口腔医学(限1)、病理技术(限)等招聘岗位和招聘指标6名及以上的,应不少于2倍;面向全国或浙江生源(浙江户籍)招聘的岗位原则不少于2倍。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再报考。
(5)军队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学校出具的准予转业证明并获得《就业协议书》再报考。
(6)已与本市医疗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本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时间:4月25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30%,所有岗位采用同一试题;专业知识占70%,分口腔医学、中医学(同时适用于针灸推拿学岗位)、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同时适用于放疗物理、医疗器械岗位)、护理学(同时适用于助产岗位)、医学检验、临床医学(同时适用于儿科学、病理诊断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康复医学、康复医学技术、眼视光学、麻醉学、病理技术岗位)、药学和预防医学(同时适用于预防保健岗位)九套试题。
(三)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人员均应参加资格复审。
   时间:应届毕业生4月25日14:00—17:00,社会人员4月26日8:00—17:00;地点:慈溪市卫生局(北三环路1999号,市人才中心南)。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一定倍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中招聘指标5名及以下的按3倍确定,6名至10名的按2倍确定,11名及以上的按1.3倍确定(四舍五入,按整数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次序。
(五)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考生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体检有关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考核、填报志愿
1、根据招聘岗位指标,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采用毕业后对档案审核的方式进行),其中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可在同一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2、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和考核合格的社会人员填报志愿。根据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选择符合条件的志愿填报,据此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当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于8月中旬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拟聘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0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社会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未通过首次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允许延长一年,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96178。
本公告由慈溪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3829197、6382918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3938203。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1、2010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2、2010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不宜聘用对象认定办法
 
 
慈溪市卫生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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