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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杭州)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2010-03-24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中医医院,是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省、市医保、少儿医保、省市离休干部定点医院。医院分莫干山路和庆春路两个院区,拥有全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指导老师1名和省级名中医3名。医院中、西医技术力量雄厚,名中医优势享誉省内外。医院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专科2个,省“重中之重”学科1个,重点学科2个、重点专科(专病)4个,重点实验室1个,承担了国家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等100余项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等课题,为博士、硕士培养点。因工作需要,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0年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部分岗位面向社会人员。
2、招聘条件
   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应在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社会人员须持有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2)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在4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时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本次招聘岗位均为本院统一招聘考试不足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省人力社保厅同意,医院将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应聘者可将个人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交医院人事科;
3、应聘者需要提供的材料:(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和科研经历)。(2)最高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经历、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应聘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
4、资格审查:人事科进行资格条件初审,一般以不少于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考资格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按专业分为临床医学、中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基础医学6个专业(笔试专业详见招聘计划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专业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卫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具有博士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考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形式;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医院网站),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4、成绩查询。通过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查询。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医院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答问方式进行。医院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用人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四)确定入围和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医院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核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2010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219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科
邮编:310005
电话:0571-88393517或88081172
邮箱:xlrsk@163.com
联系人:薛女士、谢女士
附件: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0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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