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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0-03-24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是由同济大学与丽水市人民政府联合共建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机构性质为丽水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研究院办公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丽水学院东校区教17栋)。
   根据研究院发展的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并有中药学、天然药物化学、分析化学、药物分析等专业背景;
 
3.能够吃苦耐劳,有志从事生物医药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审核、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3月23日-2010年4月30。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研究人员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附《自荐书》一份;(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1份(jpg格式);(3)本人近期二寸的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4)应届毕业生还需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jpg格式)。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的公务邮箱:tjls2009@gmail.com(联系电话:0578-2297709)。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前,根据面试人员提供的电子资料和原件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
 
3.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4.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人选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
 
   正式聘用的人员福利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高级技术人员聘用后待遇可面议。本院可提供食宿便利!
 
附: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公开招聘科研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来源:高校人才网

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人才报表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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