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杭州市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月27日至28日报名

发布:2010-03-22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区属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3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详见《2010年杭州市拱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单位共计23家,其中部委办局14家,镇、街道9家。报名人数未达到录用指标3:1时,所招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一般为:
1、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杭州市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口(以2010年3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历届高校毕业生。
3、“211”大学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部分岗位对招聘对象放宽生源、户籍限制或者另有要求的,以《计划表》备注栏的说明为准。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6、报考人员除了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职位还需符合各招聘岗位做出的具体规定(详见附表);
7、有关学历、学位要求,《计划表》“学历学位”栏目只表示最低要求,即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要求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岗位。
8、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一般应与之相同或相符。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相近、相关专业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实际情况,并报人事局备案,按对同类情况报考人员一视同仁的原则进行审核。
9、部分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单位正式从事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经历。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实际发放工资记录为准。工作时间计算到2010年3月26日为止。
10.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1、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谢绝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报考(不含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2、组织报名与资格初审;3、交费;4、审核并在准考证上加盖有效公章;5、笔试;6、资格复审;7、面试;8、体检;9、考察;10、公示;11、录用。
四、考试形式、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笔试: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服务中心加测电脑操作技能测试。
对报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考生,符合招聘条件、在本区镇、街道所属社区(村)工作满2年的社区工作者,笔试加2分;工作满3年以上的,加3分。凭序列号报名加分。
2、面试:面试由拱墅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根据录用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前,区人事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为50:50(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服务中心笔试成绩由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和电脑技能测试成绩相加×0.5),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如按上述办法仍出现并列时,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3、时间:笔试定在4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点击分享此信息:
http://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