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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国土分局2010年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的简章

发布:2010-03-18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南浔区国土分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8名,其中5名面向退伍军人招聘。
二、招考范围
1、南浔区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要求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的社会人员。
2、南浔区生源、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二)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国土工作,且乐于致力基层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下条件者,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适当加分:①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经历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10年3月,需提供相关证明),每满一年加2分,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②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加分,其中:嘉奖一次加1分,三等功一次加2分,二等功一次加5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同时具备上述两个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社会人员凭毕业证书报考。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2.报名地点:南浔区国土分局一楼大厅(南浔镇常增路225号)
3.报名材料:社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士兵退伍证书、奖励证书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名人员还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考生对所提供证件及复印件的真伪性负责。
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到3:1开考,不满3:1的,相应减少招考名额。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领取准考证地点:南浔区国土分局一楼大厅(南浔镇常增路225号)
(二)考试方式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含加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含加分)、面试总成绩(如遇到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与考察
由南浔区国土分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先行解除。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招考咨询
咨询单位:南浔区国土分局
咨询电话:2686562
 
南浔区国土分局
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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