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10年宁波市定向招聘500名农村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2010-03-06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甬政发〔2009〕1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定向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市共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500名。其中:江北15名,镇海30名,北仑34名,鄞州80名,慈溪95名,余姚80名,奉化45名,宁海68名,象山45名,大榭3名,东钱湖5名。各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学历要求:小学教师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初中教师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

(四)身心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

(五)具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相关网站招聘公告。

三、招聘基本范围(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一)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宁波市生源2008年、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的非事业在编人员。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宁波市中小学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限报任教学校所在县(市)区的招聘岗位。

(五)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所属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一)本次招聘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对家境贫困的宁波大市生源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家庭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家庭证书,或劳动部门出示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由宁波市教育局会同宁波市人事局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事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各县(市)区教育局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当地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各县(市)区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

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包括上课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考察。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实际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分即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再确定替补人员。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五、上岗培训及考核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为期半年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统筹组织,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和相关学校具体落实。

(二)上岗前培训分集中理论培训和岗位实践培训两部分。师范类毕业生集中理论培训1个月,到中小学校岗位实践培训5个月。非师范类毕业生集中理论培训3个月,到中小学校岗位实践培训3个月。

(三)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后,由相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必要的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当地人事局核准,可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县市(区)教育局派遣到农村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5年。

(四)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先到提供岗位的中小学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允许其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再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学校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五)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费。

六、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一)本次招聘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一位应聘人员只能报某个县(市)区的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23日,上午8: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4)。

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从宁波教科网或各县市区教育、人事网上下载《2010年宁波市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2)到各报名点报名。在外地(宁波大市以外)的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委托家人及他人报名(材料要求同上)。

3、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考试收费

各县(市)区可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1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证明免收考务费。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式

准考证于4月6日到各县(市)区的报名地点领取。

(四)笔试时间:4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各县市区考场考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可于4月12日起(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公布时间会有先后)在宁波教科网、宁波教育人事网、各县市区教育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时间: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告知面试时间。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考试、培训资格及录用资格。

(二)培训考核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

(三)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人事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1:2010年宁波市定向招聘农村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3:2010年宁波市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宁波市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doc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