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时政资料

省厅提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四项举措

发布:2010-03-05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全省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厅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提出四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召开处以上干部专题学习会议,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文学习《廉政准则》,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坚守廉洁从政底线,自觉坚守党纪国法红线,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转发《廉政准则》到各支部,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同时要求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与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并及时报告学习情况。

  三是完善《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制定《廉政准则》的实施办法,以便进一步明确各项要求和规定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处理办法和操作程序等,逐步建立以《廉政准则》为核心,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相配套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推进我厅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拓宽监督渠道,严肃执行纪律。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并以此带动各项廉政制度的贯彻执行,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确保发挥制度实效。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