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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农科院招聘

发布:2010-01-29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科研队伍建设,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毕业研究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岗位性质

  丽水市农科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实行聘用制。

  二、招聘职位和数量

  蔬菜专业1名,农产品加工1名,水果保鲜与贮藏专业1名,茶叶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2010年应届硕士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2010年1 月29日-2010年2月5日到丽水市农科院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丽阳街827号行政楼二楼,联系电话:0578-2173090)。经资格审 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农科院网站向社会公示。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的,在 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农科院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10年1月27日

附件:丽水市农科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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