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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地方税务局招聘

发布:2010-01-27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舟山市劳动人事局、舟山市普陀地方税务局委托舟山市人力交流中心(舟山市信诚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工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有关基层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人员5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道德和身体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经济、财税、会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二级,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普陀户籍,年龄32周岁以下(其中:六横定向2名),男女不限制;身体健康;普通话流利,吐字清晰,沟通表达佳,有亲和力。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27日—2月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普陀地税局(东港海洲路301号地税办公大楼101室)。联系电话:3826101、3826404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证明);计算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安排:

1、笔试:考试内容见附件;

2、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按拟招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按笔试60%、面试40%确定总分。

五、体检及考核录用:

1、体检:按招考职位数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体检后,按职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如最后一名同分,笔试分高的优先。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考职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总分相同,中共党员、优秀毕业生优先录用;

3、聘用合同工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的正式录用人员年收入为15000元以上,并按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4、用工单位为舟山市普陀地方税务局,用工性质为合同工,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由舟山市人力交流中心(舟山市信诚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合同工签订。

5、报名人数未达到用人单位要求人数,暂缓招考。

附:考试范围:办税服务厅应知应会的下列地税业务(相关内容下载):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

2、纳税人的权利、义务

3、普陀地税办税指南及一次性告知事项。

4、礼仪服务知识。

考试方式及题型:闭卷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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