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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分类习题与详解(商事法)

发布:2010-01-2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 若原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时,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若持票人格此票据再行背书转让,该背书行为无效   B.在特定条件下,持票人可以将此票据再行背书转让   C.若持票人再行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现持票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此票据只能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不能背书记载“质押”宇样   

答案及解析:C 依据《票据法》第34条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做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 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有一子4岁,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处理?
 A.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C.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   D.应全部支付给甲妻   

答案及解析:D《保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向受益人履行保险金的给付义务,只有在未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的情况下,才发生保险金的继承问题。     

3.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及解析:C 法人分支机构是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选C.   

4. 公民甲通过保险代理人乙为其5岁的儿子丙投保一份幼儿平安成长险,保险公司为丁。下列有关本事例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该份保险合同中不得含有以丙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条款   B.受益人请求丁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C.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乙与丁对给付保险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保险代理人乙只能是依法成立的公司,不能是个人   

答案及解析:B 根据《保险法》第27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55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125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第128条:“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5. 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A.请求李某返还汇票   B.请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   C.请求从李某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答案及解析:B 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张某可依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请求李某返还价金。故A、C、D项是不正确的。   

6.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兴达商行”,其中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与兴达商行的债务人丁的一场诉讼中,甲未与乙、丙商量而放弃兴达商行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有效行为   B.是无效行为   C.是可撤销行为   D.是效力未定行为   

答案及解析:A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故选A.   

7.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B.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C.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D.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答案及解析:B 根据《票据法》第43条: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故选B.   

8. 陈某将自己的轿车投保于保险公司。一日,其车被房东之子(未成年)损坏,花去修理费1500元。陈遂与房东达成协议:房东免收陈某2个月房租1300元,陈不再要求房东赔偿修车费。后陈某将该次事故报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在此情形下,以下哪一个判断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赔偿1500元   B.保险公司应赔偿200元   C.保险公司应赔偿1300元   D.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D 根据《保险法》第46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故选D.   

9. 下列所作的各种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A.总公司与分公司   B.母公司与子公司   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答案及解析:C A、B项是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分类。D项是以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分类。C项符合题意。   

10. 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请问其中哪一项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
 A.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   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40%出口   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答案及解析:D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故A、B项正确。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外资企业。但没有具体的比例要求,故C正确。D依外资企业法第16条规定,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故D错误,选D.     

11. 某外商向律师咨询:“在中国已经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哪项国际公约的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该律师的下列回答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D.伯尔尼公约   

答案及解析:C 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主要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等。其中,世界贸易组织中的TRIPS协定被认为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国际公约,对我国国内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修改起了重要作用。   

12.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8月30日前交货,货到7日内甲企业付款。同年8月10日,甲企业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对该合同的处理,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由清算组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B.由甲企业自主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C.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D.不得继续履行   

答案及解析:A 破产法第26条规定,对于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订立但是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的双务合同,清算组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的权利。   

13. 甲公司于2004年4月6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到期日为2004年7月6日。乙公司于2004年5月6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被拒绝。乙公司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在此汇票上的背书属于什么性质?
 A.回头背书   B.限制背书   C.期后背书   D.附条件背书   

答案及解析:C 期后背书是指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时所为的背书。根据票据法第36条的规定,期后背书应当属于无效背书,不能发生一般背书的效力,而只具有通常的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期后背书的背书人仍须承担票据责任。   

14. 李某为其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期限5年,保费已一次缴清。两年后其子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李某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A.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B.根据李某已付保费,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予以退还   C.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返还保险费   D.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全额返还保险费   

答案及解析:B 保险法第67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但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15. 悬挂不同国旗的甲、乙两船在公海相撞后,先后驶入我国港口,并在我国海事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根据我国《海商法》,我国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什么法律?
 A.甲船先到达港口,应适用甲船船旗国法律   B.乙船是被告,应适用乙船船旗国法律   C.应适用我国法律   D.应适用有关船舶碰撞的国际公约   

答案及解析:C 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16. 某外商独资企业经S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该企业欲以其厂房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该企业之抵押行为符合下列哪一选项才有效?
 A.须经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B.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C.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   D.须经S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答案及解析:D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17.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拟订的下列合同条款中,哪一条是违法的?
 A.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用美元表示   B.中方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价在合营期间不得调整   C.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以美元为计算和表示单位   D.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答案及解析:C 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第48条第2款规定,场地使用费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在该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第75条第2款规定,以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合营企业,其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第33条第1款规定,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一)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二)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三)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四)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18. 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或无效?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   D.未经万某同意聘用其妻为企业销售主管   

答案及解析:B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19. 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如何处理?
 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   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   

答案及解析:C 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入伙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本题中丙反对,故丁不是合伙人,不分担合伙企业的损失。   

20. 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B.须经甲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C.须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D.无效   

答案及解析:D 公司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故甲公司因投资于合伙企业违法而无效。   

21. 金华有限公司与宏奇批发商城等5家发起人商定,共同投资组建一家以健身、娱乐为主营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规定,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组建该公司,这些发起人至少要出资多少作为注册资本?
 A.10万元   B.350万元   C.50万元   D.1000万元   

答案及解析:D 依公司法第74条、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而设立公司。故选D.   

22. 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B.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答案及解析:A 海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2/3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3. 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
 A.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   B.应由其妻进行清算   C.应由其妻和其子女共同进行清算   D.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及解析:D 个人独资企业第2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原则上以投资人为其清算人。但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得指定投资人以外的人为清算人。     

24.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
 A.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B.应由张补交20万元,刘、关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刘、张各补交10万元,关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刘、关各补交10万元,张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及解析:A   考点: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   详解:《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表面上出资不实的是张,但张的房屋价值40万元,实际上已完成了其出资义务,而真正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是刘,所以应该选A.   评论:本题比较简单,是常考考点,并没怎么绕弯。   

25.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   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
 A.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B.清算组成立次日,将公司解散一事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发出公告,一周内全体债权人均申报了债权,随后清算组在报纸上又发布了一次最后公告   C.在清理公司财产过程中,清算组发现设备贬值,变现收入只能够清偿75%的债务,遂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剩余债务转由股东甲负责偿还,清算继续进行   D.在编制清算方案时,清算组经职代会同意,决定将公司所有的职工住房优惠出售给职工,并允许以部分应付购房款抵销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答案及解析:A   考点:公司清算   详解:《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依照前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可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其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由此应选A.   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由此不选B.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由此不选C.   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由此可见,公司的财产应该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后,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所以D的做法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不合法。   评论:本题虽是单选题,却比较难,主要是因为涉及了好几个法条,且这些法条的内容都较复杂,不易记忆。   

26. 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答案及解析:D   考点:董事长的权限   详解: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长的权力限制,但此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是为了保护交易秩序而必须遵循的一般原则。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权力的限制也要遵循此原则   评论:本题应依据民商法的一般原理做答,如果基本原理清楚,则难度不大。   

27.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
 A.兼并登记   B.设立登记   C.变更登记   D.注销登记   

答案及解析:B   考点:公司登记   详解:《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成为了甲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属于新设合并而不属于吸收合并。所以选A.   评论:“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这句话具有一定的迷   惑性,字号与企业的名称不完全相同,举例来说,“江苏省苏州市某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名称,而其中的“某某”才是字号。若不清楚此区别,则会由于“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这句话而将本题中的合并当作吸收合并而答错。   

28. 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该公司的申请可否批准?
 A.可以批准   B.若本次5千万元中包括上次余额500万元即可批准   C.不应批准   D.若该公司变更债券承销人,可以批准   

答案及解析:C   考点:公司再次发行债券   详解:《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一)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二)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金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该法条并不问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原因,因此应该选C.   评论:有关股票发行、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债券发行、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条件是历年考试的重点,这些条件比较难记,但本题却相对简单,紧扣法条,并且没有什么变化。   

29.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A.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合作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   B.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C.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只能设在中国境内   D.合作企业的利润先由外方收回投资本息,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   

答案及解析:B   考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详解:《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二条规定:“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由此应该选B.   A项的依据是第十条:“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   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C项的依据是第十五条:“合作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依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合作企业违反前款规定,不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D项的依据是第二十一条:“中外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依照前款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评论:本题不算太难,虽涉及的法条多一些,但基本上都是照搬法条,没有什么灵活的变化。   

30. 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仅可就该15万元份额请求强制执行   B.乙仅可就该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C.乙可以就该1 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D.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但必须扣除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   

答案及解析:C   考点: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偿还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由此选C.   之所以不选D项是因为既然存在3万元待分配利润,那就意味着没有什么债务可言了。   评论:本题是常考考点,很简单。   

31. 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A.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对银行承担无限责任   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乙中奖的100万元除外   C.甲以全部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   D.甲仅以写字楼对银行承担责任   

答案及解析:C   考点: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   详解:《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乙中奖的100万元也算家庭共有财产,因此应该选C.   评论:个人独资企业与相关组织的区别是今年大纲新增内容,其涉及的条文为2、17、18、31,如果考生注意到了大纲新增内容,则本题不难。     

32.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有应当支付   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答案及解析:D   考点:票据权利取得的对价原则   详解:《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第十一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乙因赠与可以无偿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甲的权利。而甲取得票据时没有给付对价,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所以应该选D.   评论:票据法一般情况下对考生来说都较难,因为其离日常生活较远,显得很抽象。而本题又不是照搬法条,而是要求将两个法条结合起来推出结论,所以很难。   

33. 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什么责任?
 A.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B.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C.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D.不承担任何责任   

答案及解析:C   考点:票据保证   详解:《票据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由此选C.   评论:本题容易,属于照搬法条。   

34.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10万元破产债权   B.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   C.甲煤矿必须偿还20万元债务,并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   D.甲煤矿在抵销后无须偿还债务,也不拥有破产债权   

答案及解析:B   考点:破产清算前的抵销   详解:《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由此选B.   评论:本题简单,紧扣法条。   

35. 甲公司委托乙海运公司运送一批食品和一台大型设备到欧洲,并约定设备可装载于舱面。甲公司要求乙海运公司即日启航,乙海运公司告知:可以启航,但来不及进行适航检查。随即便启航出海。乙海运公司应对本次航行中产生的哪一项损失承担责任?
 A.因遭受暴风雨致使装载于舱面的大型设备跌落大海   B.因途中救助人命耽误了航行,迟延交货致使甲公司受损   C.海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卸载货物时因操作不慎,使两箱食品落水   D.因船舱螺丝松动,在遭遇暴风雨时货舱进水淹没了2/3的食品   

答案及解析:D   考点:承运人的责任   详解:《海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在舱面上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或者符合航运惯例,或者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对由于此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承运人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致使货物遭受灭失或者损坏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由此不选A.   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   由此不选BC.   评论:本题难。海商法历来是绝大多数考生头疼的内容,本题又涉及多个法条,估计不少考生复习不到。     

36. 汇票持票人甲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乙公司付款,乙公司明知该汇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仍予以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退回所付款项   C.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   D.在持票人请求付款时乙公司不能以丙公司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抗辩   

答案及解析:B 根据《票据法》第53条规定,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第54条规定,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所以汇票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付款的,付款人有依据汇票记载金额付款的义务。因此,乙作为付款人,不能以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拒绝付款,也不能在付款后再要求持票人返还所付款项。但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因此本题选B是正确的。   

37.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答案及解析:C 《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16条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所以王某决定用公司资本向另一公司投资应当作书面记载,故本题选C是正确的。王某其他的行为都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8.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及解析:D 《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可知,杨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   

39. 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哪项符合法律规定?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   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   

答案及解析:C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所以A、B两项中的决议都违反了本条的强制性规定。另根据《公司法》第143条第4款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D项中的决议也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公司法》第1款第三项规定,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是合法的,因此本题应选C。   

40. 江某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的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下列哪种看法是正确的?
 A.江某的债务如同合伙企业债务,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江某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罗某不得以个人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债务   C.若江某可从合伙企业分得7万元以上的财产,则罗某可以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罗某可以抵销其债务,但江某应分得的财产不足7万元时,应就差额部分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B 《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第42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所以本题选B是正确的。   

41. 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古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古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   

答案及解析:C 《合伙企业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54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题中古某应当对其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应选C.对于D项,尽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内部会区分各自的份额,但是这并不能免除法律所规定的合伙人在外部对合伙企业债务所负的连带责任,所以D项是错误的。   

42. 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止   B.上海至广州的货物运输应当适用海商法   C.天津至韩国釜山的货物运输应当适用海商法   D.海商法与民法规定不同时,适用民法的规定   

答案及解析:C 《海商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所以A项是错误的。《海商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所以B项是错误的,C项是正确的。对于D项,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当海商法与民法规定不同时,应适用海商法的规定,故D项错误。   

43. 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行为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合营各方发生纠纷可按约定在境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B.合营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可在境外购买   C.合营企业不允许向境外银行直接筹措资金   D.合营企业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答案及解析:C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由合营各方协议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所以A项是正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合营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所以B项是正确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9条第3款规定,合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第4款规定,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所以C项是错误的,D项是正确的。因此本题应选C。   

44. 南翔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亏损,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06年6月,各债权人上门讨债无果,欲申请南翔公司破产还债。下列各债权人中谁有权申请南翔公司破产?
 A.甲公司:南翔公司租用其仓库期间,因疏于管理于2005年12月失火烧毁仓库   B.乙公司:南翔公司拖欠其燃料款40万元应于2004年1月偿还,但该公司一直未追索   C.丙公司:法院于2005年10月终审判决南翔公司10日内赔偿该公司货物损失20万元,该公司一直未申请执行   D.丁公司:南翔公司就拖欠该公司货款30万元达成协议,约定于2006年10月付款   

答案及解析:A 本题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因此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已届清偿期,并且具有强制执行力,已过诉讼时效或者已超过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人不能申请破产。本题中B项中的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C项中的债权已经超过申请执行期限,D项中的债权还未到期,其债权人不能申请破产。故本题选A。   

45. 汪某与李某拟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汪某出资60%,李某出资40%.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下列哪项条款是不合法的?
 A.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的法人代表由公司经理担任   B.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的执行监事由股东汪某担任   C.公司利润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由股东平均分配   D.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股东不得要求解散公司   

答案及解析:D 基于意思自治原则,股东在公司章程中可自由约定有关公司的各种事项,但是此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公司法》第51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故A项所表述的内容是合法的。《公司法》第52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另根据《公司法》第52条第2款的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可见股东是可任监事的,因此B项中内容合法。根据《公司法》第35、167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后,其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所以C项中内容正确。《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而D项中所表述的内容与此规定相违背,故D项是本题正确答案。   

46. 某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一定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保费随起保年龄的增长而增加。41岁的某甲精心计算后发现,若从46岁起投保,可最大限度降低保费,遂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谎称自己46岁。3年后保险公司发现某甲申报年龄不实。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A.因某甲谎报年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B.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不予退还   C.对某甲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   D.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某甲   

答案及解析:C 《保险法》第54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甲谎报年龄的行为并不影响合同生效,另外此事发生已经超过了2年,故应对甲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故本题选C。   

47. 下列关于公司分类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一人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B.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C.非上市股份公司是资合为主兼具人合性质的公司   D.有限责任公司是以人合为主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   

答案及解析:A 按公司的结合关系,可把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会司。人合公司以股东间的结合为基础,而资合公司以资本的结合为基础,人合兼资合公司则既有股东的结合,也有资本的结合。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而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兼有人合和资合特点的公司。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谈不上人合或者资合,所以本题中A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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