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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发布:2009-12-21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胜利小学等39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47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39家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上城区教育局直属单位2009年12月份统一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0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09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下列五类毕业生:(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城区生源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具有杭州城区户口的在职教师。
《计划》中"社会人员"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杭州城区户口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目前不从事教师工作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毕业研究生和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被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非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被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应聘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被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应聘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4.身体健康,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5.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应聘教师岗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优秀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县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天地实验小学(东坡路94-乙号电话:87080016)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现场报名。
4.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
6.本次招考在东北师范大学设立分考点,东北及附近地区符合招聘条件的2010届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到该考点报名、参加笔试。
东北师范大学分考点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北苑餐厅3楼A08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四、调整报名
2009年12月26日报名结束后,12月28日在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2010年1月6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2010年1月7日,在上城教育信息港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2010年1月8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5%、55%。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0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折算成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杭州上城人才网(WWW.scrcw.com)、上城教育信息港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和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7822590,87822585
 
附件:
1.《上城区教育局直属单位2009年12月份统一招考计划》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上城区教育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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