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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基础养老金标准确定

发布:2009-12-18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明年元旦起,凡我市居民没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的老人都能拿钱了,政府会将每月70元的基础养老金按月发放到居民个人存折户头里。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对全市符合条件的60周岁老人的数据正在紧张统计中,普陀区作为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县(区),已开始陆续发放基础养老金。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本省户籍城乡居民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并加快推进参保缴费工作。到2012年,全省实现制度全覆盖。根据省里有关规定,我市将基础养老金标准定为每人每月70元,覆盖我市已经施行多年的每月每人42元的“以奖代保”金。同时,将以往没能享受到“以奖代保”金的“城中村”居民、城镇无收入人群也纳入其中。

    据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基础养老金由国家、省、市三级财政统筹,个人不需缴费。对于未满60周岁且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逐年缴费至60周岁,不仅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还可以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除了可以享受上述“三金”外,还能每人每月拿到40元优待养老金。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农村“五保”、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待遇条件,可同时叠加享受。同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能灵活地与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衔接,广大市民可放心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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