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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2009-10-29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五个保税港区,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企业性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09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二、招聘条件说明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招聘启事》中的资格条件;

(二)户籍以2009年9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取得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五)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09年10月31日。

三、报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日9时-2009年11月8日17时。

报名网址: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

报考者登陆宁波考试网“2009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单位及岗位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11月9日0时--2009年11月13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2009年11月17日9时--11月18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9年11月19日9时--11月20日17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定于11月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一门。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其中一个指标按1:6的比例,两个指标按1:5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梅山保税港区网站(www.msd.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五、资格复审和面谈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梅山保税港区网站(www.msd.gov.cn)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资格复审当日将安排相关人员与用人部门面谈。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八、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九、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为保证招聘人选的质量,如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空缺该岗位录用人选或减少该岗位录用人数。

十、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6788719。

2、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梅山保税港区网站上予以公布。

3、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梅山保税港区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4、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2009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工作人员招聘启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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