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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医改实施意见

发布:2009-10-28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历经反复酝酿修改之后,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为浙江百姓描绘了一幅怎样的医改蓝图?浙江百姓将能从中得到怎样的实惠?记者就此采访了我省有关部门和专家。

    “公益性”是我省医改的基本方向。省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我省医改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都贯穿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主线,强调向全民提供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是政府应尽的责任。《意见》决定建立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这就为深化改革明确了方向和目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键是要让百姓得实惠。为让百姓能够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意见》指出,2009至2011年我省要重点抓好5项改革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分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从我省的实际情况来看,除公立医院改革还需要进一步试点之外,其余4项改革重点的顺利推进,将让更多的浙江人“平时少生病、得病有保障、看病更方便、治病少花钱”。

    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为实现改革的目标,经初步测算,在前3年各级政府安排医改投入175亿元的基础上,2009年至2011年将继续投入356亿元,其中省级投入108亿元。

    政府出钱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让老百姓“平时少生病”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这些流传在老百姓中的顺口溜,反映了人们对疾病的恐惧。长期以来,受“重医轻防”观念影响,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相对薄弱,许多百姓没病变成了有病,小病拖成了大病,不仅影响了人们生活质量,也增加了百姓的疾病负担。

    抵抗疾病,预防为主。为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意见》提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首先,要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省卫生厅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我省已经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5年起,我省按照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为全省农民购买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为农民提供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2007年起,我省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为全省城市常住人口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此基础上,我省今明两年将进一步增加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10年城乡人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同时,我省还将从今年起开展“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年”行动,为城乡居民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包”,调整充实项目内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其次,要实施和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省将在继续抓好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为8至15岁少年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防止婴儿脑神经管畸形、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惠民新举措,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最后,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应急救援、采供血、传染病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和设备装备,提高防治重大疾病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这些新举措的深入实施,将大大加强我省城乡居民重大传染病和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健康维护和管理,让全省百姓享受到更好的健康保障,真正实现“平时少生病”的目标。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让老百姓“得病有保障”

    “小病扛、大病拖”。过去,因为没有医疗保障,医疗费用高,个人看病负担重,许多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看不起病,有病也不敢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确保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让老百姓“得病有保障”,这是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根本性制度安排。

    为此,《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据了解,目前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分别为86%、73%和90%,报销率分别为76%、44%和31.2%,距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对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表示,按照《意见》要求,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一方面,积极扩大医保的覆盖面。确保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这3种医保的参保率达到90%以上,尤其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特别是在年底以前,要将全省81万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和报销率,让群众看病能报销更多。到2010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目前分别为108元和95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到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报销率稳定在75%至80%之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率分别达到50%和36%。同时,到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及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目前均为4倍左右),由此大大提高群众看病的报销金额。例如,如果2010年某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万元,那么该地农民新农合的报销额度最高可达6万元以上,比现在最高可报4万元至少多出了2万元。

    专家表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加快推进,将有效减轻我省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让更多的浙江百姓“得病有保障”、看得起病。

    打造“20分钟医疗服务圈”

    让老百姓“看病更方便”

    长期以来,基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一个薄弱环节,不仅造成了基层群众“看病难”,而且辗转求医还给群众带来了额外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增加了群众的看病费用,带来“看病贵”。切实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这块“短板”补长,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措施。

    为此,《意见》指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根据《意见》,我省将用3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到2011年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同时,3年内,我省将新建(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350家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1000个,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装备水平。通过这些努力,我省将构建一个“20分钟医疗服务圈”,群众最多走上20分钟就能找到就医点。

    另一方面,针对当前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门庭冷落,群众对基层医院水平不放心的现状,《意见》指出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省卫生厅负责人说,群众不愿去基层医院看病,这有群众就医心理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基层医院人才老化和流失严重、技术水平不高,群众不够信任。要提高群众信任度,关键就要打造一支“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为此,我省决定,在合理核定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由财政承担,医务人员工资水平要与当地失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相衔接,对每个村卫生室初步打算每年补助2万元运行经费,以此让优秀的基层卫生人才在基层安心工作。同时,我省还将加大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尤其是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促使其技术有进步、业务能提高。

    基层医疗机构多了,看病水平提高了,群众看病自然就能更方便了,“小病不出社区”的目标也就真正实现了。

    统一配送基本用药

    让老百姓“治病少花钱”

    近年来,药价虚高、药费偏贵成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公立医院的以药补医机制、药品购销环节的混乱无序和使用环节的不规范,是导致当前药价虚高的重要原因。

    为此,《意见》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及时制订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3年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统一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2009年底前在全省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各类医疗机构都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意见》还规定,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网络。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集中采购,并由配送企业统一配送。省政府根据集中采购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包含配送费用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同时,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

    专家表示,基本药物制度是世界上比较普遍的形式。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基本药物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因此,基本药物并不仅仅是便宜的药,而是真正价廉物美、能医治大部分疾病的常用药。以国家的信誉作担保推荐基本用药,将使我国百姓的用药安全更有保障。

    不仅如此,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这将规范药品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有利于挤掉药价中的水分。而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则将进一步切断医生、医院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链条,降低老百姓的药费负担。

    可以预计,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深入实施,今后我省群众的用药负担可望进一步减轻,实现“治病少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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