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余姚慈溪两地劳动保障政策实行对接

发布:2009-10-27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继慈溪、余姚两地部分医保定点医院实行互认以后,目前两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政策也已基本趋向一致。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的信息,余慈两地劳动保障政策对接工作正稳步推进。

    为贯彻落实《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实现两地劳动保障政策的衔接互通,今年年初以来,慈溪、余姚两地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了交流与沟通,共同制定了《余慈地区劳动保障统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已取得成效。

    慈溪市近期出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对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简称“土保”)等三项地方性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整合,对养老待遇享受年龄进行了统一,即必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取消了原先“土保”提前5年享受养老金的规定,并且设置了7个养老待遇享受档,其中4-6档对应原“土保”政策,从而与余姚市的“土保”政策相一致。慈溪市还提高了“土保”缴费标准,与余姚市的“土保”缴费标准更加接近。

    同时,余慈两地职工医保衔接工作也有序推进。经两地劳动保障部门商定,从今年7月1日起,慈溪市把余姚的8家医疗机构作为该市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参照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为参保人员服务。余姚市也把慈溪的5家医疗机构作为该市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此外,慈溪市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政策作了相应调整,与宁波市本级职工医保政策基本接轨。据悉,下一步,余姚市的职工医保政策也将进行适当调整。这样,两地的医保政策将会更加趋于一致。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z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6
出版物经营及网络发行许可证号:新出发 苏A零字第 江02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12008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