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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实行拟提任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

发布:2009-10-24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09年10月23日讯 “1999年购买价值9.8万元房产一套、2003年购买价值53万元房产一套、2007年购买价值10.3万元丰田轿车一部……”这是记者昨天在一份《平湖市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见到的内容。“自今年7月以来,平湖市已有19位拟提任干部完成了家庭财产申报。”昨天,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宋红伟介绍说,为了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加强任前监督,平湖市决定实施拟提任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

    根据这项制度,今后,平湖市所有新任官员必须要过“财产申报关”,具体工作由平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被要求申报人员有权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申报本人及家庭财产,但必须以放弃提拔资格为前提。”中共平湖市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宋雪忠表示,对无故拖延申报、漏报、瞒报、不报的拟提任干部,责令限期申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廉政谈话,直至取消任用资格。

    自今年7月以来,凡是被列入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的平湖市干部群众,在考察预告期内,必须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平湖市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上报平湖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所申报的内容,包括家庭财产情况、投资收益情况、年度个人收入情况、年度家庭收入情况、家庭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及子女涉商情况等11项。

    “与传统的年终述职述廉时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相比,拟提任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的内容更细化,更具规范性和监督性。”平湖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许静表示,具体、如实、详细地申报家庭财产,是平湖市拟提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重要特点。以后,平湖拟提任干部必须如实报告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拥有的住房、门面房、厂房等不动产的面积、价值和购买年份,拥有的私家车数量、名称、价格以及家庭存款、债权、债务数额等内容。

    “每一份家庭财产申报表,我们都要进行分析核查。”宋红伟表示,为了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平湖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收到拟提任干部填写的《平湖市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后,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不动产情况进行核查。接着,还将对其家庭存款、投资及其他财产情况进行核查。为了顺利完成核查,申报对象还要签署一份《授权书》,授权平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查询、保存申报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报告。据了解,在已完成申报的19名拟提任干部中,未发现申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得到了平湖市拟提任干部的充分认可。“合法合理的收入不怕‘晒’。”已完成家庭财产申报,刚刚走马上任的共青团平湖市委书记陈击认为,这是在制度上保护干部的一种措施。“在拟提任干部中,推行家庭财产申报制,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预防腐败、监督前移的一个重要方面。”平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叶强表示,将以实施家庭财产申报为契机,逐步建立干部财产信息库,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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