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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事业单位第四次招聘

发布:2009-10-2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009年桐乡市事业单位第四次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桐乡市行政区域户籍人员,个别紧缺专业面向嘉兴市、浙江省范围招聘(详见招聘计划);

2、2009年桐乡市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办法,职位的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时,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笔试后根据职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为两门笔试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规定,退伍义务兵的笔试分数上浮10%、复员士官上浮15%、转业士官上浮20%。

3、面试。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则取消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市人事局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4、确定入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除以考试科目门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50%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两位),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5、体检、考核。体检、考核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替补。

6、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桐乡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名单。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31日8:30-16:00。

报名地点:桐乡市人才市场(振兴东路456号市科技会展中心展馆区三楼)。

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复员、转业)证件证明、有效户籍证明和职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报名。报名时缴纳招聘信息费80元。

在职人员和已落实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相关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咨询电话:0573-88110100, 88183123  

查询网站:桐乡人才网http://www.zjtxrc.com 

附:《2009年桐乡市事业单位第四次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桐乡市人事局

200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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